词条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地处祖国大陆最南端的徐闻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现内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政工科、行政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司法警察大队等12个职能部门以及锦和、曲界、海安、迈陈4个基层人民法庭,管辖着全县15个镇(乡、街道办)198个行政村、1954.4平方公里、72万人口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全院有在编干警79名:其中公务员68名、工勤人员11名;法官50名,法警9名,书记员14名,其他6名。干警大专以上学历达100%,本科学历71人,占89.9%,年办结各类案件1000余宗,结案率90%以上,解决争讼标的金额1亿多元。 近两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强化司法为民措施,深化队伍建设,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全院干警积极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务实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2008年新收各类案件1179宗,办结1142宗,结案率96.9%。今年1至8月新收各类案件1036宗,办结965宗,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10.6%和6.5%,结案率93.1%。先后审理了何妃孟等八被告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案,邱厚露等四被告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妨害公务案,李大红、苏华连、吴学勇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广东省地方国营前山糖厂破产案,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案等影响重大案件,有效地促进了徐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依法调节和规范民商事法律关系,注重抓好调解撤诉工作,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结案。去年全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39.1%,今年1至8月份高达51.8%。 经过3年时间的艰苦奋战,我院在徐城镇徐海路迈颜段建起一座新的审判综合大楼,该楼高八层,建筑面积7000多平方米,占地面积21亩,2008年7月4日搬迁到新楼办公,实现了历史性搬迁,使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干警精神面貌也焕发出光彩。交通工具、办公自动化等物质装备也逐步配齐配强。 现在,我院全体干警正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过硬的本领,加倍努力工作,司法为民,服务社会,迎接新的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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