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小伙强暴大妈案件 |
释义 | 案件概述林某与阿菊,一个是29岁的小伙子,一个是50多岁的大妈,相差20多岁,林某将阿菊强奸了。一时的冲动,林某换来了三年的徒刑。判决后林某表示服判,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案件详情林某是(福建泉州)德化县一家制衣有限公司的工人。去年11月23日傍晚,林某在工厂内的广场上碰到了阿菊。林某假装好意,告诉阿菊可以学点其他活挣钱,当时阿菊和丈夫刚被公司雇用。看到阿菊同意,林某以要教阿菊学穿线活为由,将她带到厂房三楼的一间办公室,并教阿菊如何插穿内衣带的带子扣。 过了一会儿,阿菊基本学会后,站起来跟林某说,老板告诉她小偷会从窗户爬进来偷东西,她想到窗户边看看。由于阿菊不够高,林某就从后面将她抱起来看。当她要去看第二间房间的窗户时,林某从后面借机抱住她的腰不松手,后将她按倒在厂房里的下脚料堆上,强行与阿菊发生性关系。 小伙获刑2012年6月初,德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该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他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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