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水县乡镇村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整合实施方案 |
释义 | 为整合乡镇(区)、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资源,理顺业务工作关系,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计生、妇保服务体系,形成以县计生妇保中心为龙头,乡镇计生服务站为纽带,村计生妇保服务室为基础的计生妇保服务网络,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整合乡镇(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乡镇(区)卫生院妇保业务工作。将乡镇(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更名为“乡镇(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站”,内设妇幼保健科,增加妇幼保健工作职能。将村卫生室和计生室合并为“村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室”。 二、工作职责 1、乡镇(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站。 宗旨:为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提供技术服务。 业务范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 主要职责是:承担育龄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咨询服务;开展计生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负责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节具管理发放;及时诊治和转诊病人,建立绿色通道。 2、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工作职责:承担育龄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出生缺陷为主要内容的咨询服务;按时向乡镇(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站报送计生妇幼有关资料、数据和信息。 三、人员调配 乡镇(区)计生妇保工作整合后,明确2名妇保人员,1名在乡镇(区)计生服务站现有事业人员中调整,并担任妇幼保健科科长,1名由乡镇(区)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兼任,其身份、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对妇幼保健科长负责,业务上接受计生、卫生双重指导,并及时向计生、卫生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和信息。各村卫生室要明确一名卫生人员负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接受乡镇(区)妇保人员的指导,并及时向乡镇(区)妇保组报送有关资料数据和信息,以便妇保组及时汇总上报。 四、目标考核 乡镇(区)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纳入乡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年终按习水县计划生育党政线和计生线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严格兑现奖惩。妇保人员年度考核由卫生局和计生局分别考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未按计生、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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