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南大学毕业实习评优试行办法 |
释义 | 西南大学毕业实习评优试行办法 西校〔2006〕374号 为加强教学实践环节,鼓励勇于实践,增强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业务素质,改善实习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的范围和对象参加毕业实习的本科生、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一)教师教育专业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并能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严格要求学生。 (2)积极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实习生的表现及学习情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3)严肃认真地对待实习指导工作,对备、教、改等几个主要教学环节进行严格的指导,且效果明显。 (4)严格做好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实习期间坚守工作岗位,所带的实习生未发生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 (5)善于和实习学校沟通,紧密配合实习学校工作,使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协助学院开展教学实践基地的拓展和建立工作。 (6)实习结束,能认真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组织全体实习生开展总结交流。 2.优秀实习生 (1)实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工作认真、团结同志、遵守纪律、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思想作风好。 (2)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目的明确,在分析和处理教材上能从实际出发,独立拟定正确完整的教案并有所创新。 (3)能较好地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学,熟悉教材,重点突出,讲清难点,教学方法和教具选用得当。 (4)教态自然,板书工整,能用普通话教学,表达能力强,演示实验规范。 (5)能够独立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并应用到本人的教学活动中,教学效果好。 (6)认真辅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困难,改进学习方法。批改作业认真,按质按时完成任务,答疑正确,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本学科的课外活动。 (7)认真参加实习教学互评活动,教学工作受到实习单位师生的普遍好评。 (8)在实习过程中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实习调查报告或论文,成绩优秀。 (9)实习结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试教试作成绩均为优秀。 (二)非教师教育专业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能充分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制订实习进度计划,周密安排学生实习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期间无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3)认真履行带队教师职责,圆满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受到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好评。 (4)实习结束,能认真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组织全体实习生总结交流,提升实习效果。 (5)积极开展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为建立和拓展专业实习基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2.优秀实习生 (1)实习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2)能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实习单位的肯定与好评。 (4)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实习调查报告或论文,成绩优秀。 (5)实习结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实习成绩优秀。 (三)优秀实习管理人员1.实习前能够认真协调本院实习指导教师积极作好与各实习单位联系、安排实习工作,实习期间能够认真检查并了解本学院实习情况,认真听取实习单位意见。 2.能够认真听取各带队教师的实习工作情况汇报,并能够制定出合理的方案,及时解决实习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习结束后,能够及时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对存在问题的环节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四)实习工作先进学院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实习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顺利完成全院实习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 2.实习计划科学合理,组织措施得力。在实习前进行各种形式的动员、讨论、比赛等;实习期间组织教师、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学生进行相互交流。实习后认真进行总结,召开实习总结交流大会,对存在的问题有改进的措施,能为今后的实习师生创造更优越的条件,如期完成实习任务。 3.实习领导小组能定期召开实习工作会议,具体研究和布置实习工作,效果明显。学院的领导能有计划地定期去各实习点专程看望实习师生,了解实习中的各方面情况,扎扎实实地处理好实习中产生的问题。 4.各实习点的学生能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努力完成实习中的各项任务。严格地遵守实习学校及实习期间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无违反《实习生守则》等相关文件和要求的事件发生。 5.全体实习带队教师都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能带领实习生创造性地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受到实习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一致好评。 6.积极开展实习基地的拓展和建立工作。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1.由各实习组(点)推荐,经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报学校审核。 2.名额推荐标准: (1)优秀实习生比例占实习生人数的5%,原则上分散实习的学生不参加优秀实习生的评选,也不计入实习生总数(顶岗支教实习另文规定)。 (2)实习指导教师推荐不超过指导教师人数的20%。 (3)每个学院原则上只推荐1名校级优秀实习管理人员。 (4)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评出若干实习工作先进学院。 3.每次毕业实习结束后都应向学校上报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实习工作先进集体:实习领导小组名单、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条例、图片材料及其它活动的书面记录和《西南大学实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实习协议复印件以及本学院的“实习工作总结”等。 (2)优秀实习生材料:西南大学实习成绩考核表复印件(或西南大学教育实习成绩报告复印件)、实习手册、实习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课堂的多媒体课件(只需一节课、电子版)以及《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等。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材料:个人书面总结、落实实习工作计划情况、提高实习质量的措施并附《西南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推荐表》等。 4.各学院可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学院的评选和实施办法。有关评奖材料和学院书面总结,应于每期实习结束20天内交教务处。逾期不报评奖材料的,将作放弃处理。 四、表彰和奖励凡被评选出的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管理人员和实习工作先进集体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五、其他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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