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卫生部涉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中心 |
释义 | 为加强对出国从事医疗或护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维护出国医护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和我国的良好声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7年2月15日印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出国医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7〕67号),同时成立卫生部涉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中心(以下简称“认定中心”),负责对出国从事医疗或护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认定中心挂靠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认定中心目前开展的出国医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对象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资格拟出国从事医疗或者护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对有关机构提供查询服务。 出国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对其执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可登录卫生部涉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系统,仔细阅读“认定申报”中《认定须知》的有关内容后,在线提交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经审核后,对执业资格情况属实者,认定中心将向相应国外机构出具认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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