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韦剑 |
释义 | 韦 剑,中学高级教师。壮族。1959年10月出生,广西东兰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广西教育学院。现任广西东兰县教育局副局长。县“十佳中青年教师”,地区级优秀教师,全区师德标兵。县第七届政协委员。勤劳俭朴是他祖传的良方。他出身在一个农民家庭,自小受到父母良言善行的濡染,不畏艰难,严于律己。常为壮志报国的壮举所感动。1982年7月,毕业于河池师专时,他毅然放弃选择在比较发达的县市工作的机会,愉快地回到集老、少、边、山、穷及库区于一体的国定贫困县东兰县工作。先到乡下泗孟中学教4年的高中,后调到县城中学任教。他热心于学校教育的公益事业。先后担任初、高中班主任,语文科研组组长,团委书,教务处副主任、主任,东兰县第一位中学政教处主任,参加全区高完中校长培训班培训。1998年,大胆地发表自己对发展东兰教育的看法,受到县领导及群众的好评,1999年,服从全县教育工作的需要,调任东兰县教育局副局长。他酷好钻研业务,致力于教育教学应用科学的研究。10多年来,他积极探索语文教学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形成自己特有的教学风格,教学深受学生欢迎,效果好。所教班级毕业考均一次全部过关,高考均分略高于县重点高中均分,高分者并列全县同类考生第一名。平时耐心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写作《谈“谈心”》,在《广西教育报》上发表;精心设计初一到高三年级各学期的主题班会序列内容,写作《怎样开好主题班会》,在《德育报》发表。还写了两篇教育散论,收入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哲理、智慧、人生》一书。研究教材,写高中《课文注音指瑕》收入河南省级杂志《语文知识》;研究教法,写了《如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被收入《中国当代教师优秀论文大系》;研究素质教育,写了两篇论文获地区级奖。另外,写3篇演讲辞参加演讲竞赛,获县第一名,地区三等奖。写作七律诗《登青山龙象塔》收入《新时期大学生诗词选》。写有多篇散文、小说在地县报刊发表。目前,他正以满腔的热情去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山区人民的脱贫致富,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为祖国和民族的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才智。有人关心地对他说:“组织全县教育教学才一年多,你就比以前瘦多了。”他总是微笑地说:“只要我感觉良好,并且能真正为发展东兰教育办点实事,就将尽心尽力地干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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