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桐府办发〔2008〕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认真做好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和其他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保障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继续完善财政体制,按照乡财县管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县乡财政预算共编;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部门预算要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全县财力相适应。 二、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重点 (一)严格基本支出定额管理,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坚持定员定额管理,人员经费严格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和津补贴政策规定、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照县级规定的定额和标准(桐府办发〔2007〕105、106号)以及第三轮县对乡镇财政体制作为依据编制,积极完善政府公共资源合理占用与费用定额相结合的预算管理体系;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要求,积极贯彻政府节能降耗有关工作要求,努力节约经费支出。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增收节支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08〕89号)有关精神,2009年我县将严格厉行节约,压缩一切不合理支出,除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以及事关民生问题的重点支出外,对一般性财政支出实行严格控制,实行县直部门(单位)经常性项目“零增长”。 (二)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细化,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研究探索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在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将继续使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推进预算编制信息化工作。对“一上”预算上报的新增项目要严格把关,有保有压,确保重点,将项目申报规模控制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论证、审核和排序,实现项目支出预算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要按照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做好年初预算项目和执行中预算项目的细化工作,真正做到从最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预算,原则上上级预算单位不得代编下级单位预算;稳步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的滚动管理,对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除县委、县政府临时批办的特殊事项外,原则上该项目必须是当年申报而未安排的项目;继续推进预算支出项目库建设和完善,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以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 (三)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在安排部门预算时,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情况,加大结余资金的统筹安排力度,提高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未完成的延续项目要将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原定项目。有净结余资金的要优先安排其他项目支出,仍有缺口的财政再视情况安排。 (四)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和单位的所有收支均要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要继续加大对预算内外资金和单位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实行统筹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2009年,为确保人员经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及事关民生问题的配套支出,县乡两级将结合本级一般预算支出财力实际,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加大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力度。按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政策要求,对政府非税收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行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与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行政权力脱钩。本年部门预算单位组织的收入,除教育收费和按照上级要求列收列支的专项收入以及单位各种办证工本费收入实行全额安排支出外,其余非税收入一律按50%安排组织收入的必要征收成本。 (五)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及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未在预算中编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办理采购审批及资金支付。对涉及执行中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将不予审批。 三、200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素 (一)编制单位。县直各预算主管部门、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单位均要编制2009年县级部门预算;各乡镇按照乡财县管要求,同步编制2009年乡镇部门预算。县级垂管部门的乡镇延伸机构,部门预算由基层单位编制后首先由乡镇财政所核实认可,然后再向主管部门报送。各县级垂管部门的乡镇延伸机构部门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县财政。 (二)编制程序。2009年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一上”即部门和单位向财政报送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一下”即经县政府审定,财政向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即各部门和单位根据下达“预算控制数”编制修订后的部门预算报送财政;“二下”即人大批准政府预算后,财政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各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 (三)收入预算。包括部门及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资金来源财政安排的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计划数要依法、按政策填列,不得漏报和虚报。 (四)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据实编制。公用支出按部门分类分档的定额标准编制预算。项目支出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工作任务编制预算,并提供相关依据,项目支出预算需要单独编制申报文本资料,由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论证,报县政府批准。 (五)细化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以2008年政府收支科目为蓝本,收入编制到目级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编制到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编制到款级科目。 (六)报表填报。各部门和单位以县财政局下发的编制样表编制本单位2009年部门预算,向县财政局报送部门预算报表和电子数据。 (七)编报时间。“一上”报送时间为10月30日前,“一下”批复时间为11月15日前,“二上”报送时间为11月30日前,“二下”批复时间为2009年县人大批准预算后1个月。 四、编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完整编制预算。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编制方法,分别编制部门预算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要有充分依据和论证,除特殊情况外,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总额应控制在上年度批准的预算额度内。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严格预算刚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复后的部门预算,统筹资金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在预算执行中,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在预算的额度内掌握使用。除上级追加专款、突发性紧急经费事项、新出台的政策性增支等特殊原因外,部门预算不予调整。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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