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07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释义 | 桐府办发〔2007〕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桐梓县2007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桐梓县2007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意见》,继续推进我县2001—2011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全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贵州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2001—2011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对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使广大农村居民真正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要把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初级卫生保健机制,确保任务指标按期完成。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保障2007年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工作任务及指标 (一)政府工作 1、县、乡(镇)人民政府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目标纳入本届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初保办要认真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2、加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3、加大公共卫生经费的投入,努力解决好村级预防保健人员劳动报酬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二)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1、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村级卫生室的规划和设置,逐步使村卫生室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依法执业。对不符合条件的卫生室予以撤销。 2、加强甲级村卫生室的建设。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按照甲级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参与和指导甲级村卫生室建设。今年以乡镇为单位,中心乡镇甲级村卫生室合格证率达60%以上,一般乡镇甲级村卫生室合格率达50%以上。 3、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100%。加强对24个乡镇卫生院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审核工作,严格依法执业,同时加强业务指导。 4、执业资格管理。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力争达医生总数比例的100%,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力争达村级医生总数比例的60%。 5、努力提高中医、中草药服务能力。积极培养中医药人才,充分发挥传统医学,利用当地中草药资源优势,配合现代医疗技术解决好农村贫困人群的看病难问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25%。 6、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率达100%。 7、继续完善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贵州省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置指导原则及基本标准》设置要求,不断加强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院内部各项制度及工作指标,确保年内合格率达100%。 (三)基本医疗 重点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一是各医疗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门诊日志登记、医疗文书书写准确、及时、完整,符合管理规定。三是村卫生室要使用全县统一制作的门诊日志、诊疗记录及处方笺,禁止使用剧毒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严禁滥用激素和抗生素,处方合格率达90%。用药范围要认真按照村卫生室用药目录、规定执行,使用率达90%。四是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进一步加强院感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使医院交叉感染为零,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五是严格执行输血管理规定,纳入本地血液“三统一”管理。六是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全年医疗事故发生率为零,医患纠纷能及时、正确处理。七是加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制定培训制度。 (四)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1、计免接种工作。加强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继续实行计划免疫定点接种,努力提高7岁以下儿童“五苗”接种率和“两脑”接种率。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2%以上;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乡镇计免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 2、加强结核病管理。严格按照我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努力发现结核病人,按DOTS五要素管理病人,管理率达95%。 3、主要慢性病管理。有条件的单位要对高血压、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病全面进行筛查,建立管理档案,定期帮助指导病人用药和健康教育,把发病率控制在20%以下。 (五)卫生监督 1、食品卫生监督。掌握全县食品、副食品经营生产户数,全年抽检食品样件(次)在300以上,品种覆盖率100%,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95%以上,食品卫生合格率85%以上,县卫生监督所要配合县疾控中心认真做好从业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年度检查的监测资料,并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测、指导。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建立公共场所管理档案,定期检查、监测、指导,制定一套完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定期消毒、消杀,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其合格率80%以上。 3、职业卫生监督。全面掌握注册企业数、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人数,做好职工的健康体检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使职业卫生监督合格率在70%以上。 (六)妇幼卫生 1、孕产妇系统管理。认真宣传《母婴保健法》,积极配合计生部门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网络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做好孕产妇管理及孕产妇高危筛查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县、乡(镇)、村资料必须相符。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努力创建爱婴医院(卫生院),大力宣传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不断提高产科质量,中心乡镇住院分娩率60%以上,一般乡镇住院分娩率在50%以上。 3、儿童保健工作。加强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可采取以计划免疫接种时同时开展此项工作,认真按照“三二一”系统管理,并作好儿童监测体检记录,儿童保健覆盖率达60%以上。 (七)爱国卫生工作 1、自来水普及率。加强自来水水源监测,定期消毒,按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标准》中一、二、三级水的要求,确保饮水安全,普及率应达80%。 2、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对街道、机关、学校、公厕的卫生管理,大力改建农村居民卫生厕所,确保粪池无漏、无蝇蛆、无臭味,及时清除粪便或无害化处理,普及率达50%,合格率达90%以上。 (八)健康教育 1、积极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宣传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基本卫生知识调查问卷等健康知识的咨询讲解,使20岁以上居民知晓率达70%以上。 2、教育部门要开设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每学期安排授课不低于4课时,并建立健康教育课教案。 3、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应达50%以上。 (九)医疗保障工作 扎实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合作医疗覆盖率达80%以上。 (十)居民健康水平 1、努力降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贯彻落实《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1)》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1)》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积极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与2000年相比婴儿死亡率下降2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2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20%。 2、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今年控制在400/10万以下。县、乡(镇)、村资料数据准确率达98%以上。 3、加强儿童保健、积极宣传儿童健康饮食习惯,不断提高儿童身体健康,积极降低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与2000年相比至少下降20%。 4、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县疾控中心要重点加强地氟病防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作好初保工作调研,进一步调整充实初级卫生保健领导小组,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卫生院2007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初保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县直机关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县发改局: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申报国债资金投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改善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条件。 2、县财政局: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提高,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全面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运转经费。 3、县卫生局: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和效果评价,加强农村网络建设与管理,加大卫生监督力度,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 4、县畜牧局: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预防控制,建立人畜共患疾病防控合作机制。 5、县计生局: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大力实施优质服务工程,深入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6、县环保局:加强农村环境的监测、监管和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加强生活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7、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督整治,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8、县爱卫办: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积极开展改水、改厕,不断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卫生条件,促进农村社会文明。 9、教育、民政、人事劳动、建设、水利、文化、体育、广电、农业、扶贫办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履行职责,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坚持“三贴近”原则,积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资料、墙报专刊、文化活动、群众会议等形式,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全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不得少于4次,举办墙报专刊不得少于6期,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报县初保办。村卫生室墙报专刊不得少于6期。 (三)以卫生改革为契机,抓好配套政策的落实 1、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既是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指标,又是改变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实需要,也是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具体保障措施,必须克服一切困难,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管理工作。 2、认真抓好乡镇卫生院上划后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引入竞争机制,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快捷、廉价、高效的优质服务,不断满足群众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甲级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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