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孙中山研究奖学金 |
释义 | 简介孙中山研究(研究生)奖学金是指由中山市出资设立并组织评审的孙中山研究学术成果奖。设立该成果奖是为了激励调动高校研究生的积极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孙中山研究的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建国思想、经济思想、成长文化土壤、历史资源的产业化等研究,促进孙中山精神财富和他留给世人的宝贵文化遗产转化为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及城市软实力。本办法适用于孙中山研究成果的评审,研究成果奖获得者应是在校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研究成果突出者。 孙中山研究奖学金申请者必备的基本条件1、在校注册研究生(含普通高校、社科院、党校的硕士生、博士生)。 2、以马克思唯物史观为指导,善于借鉴新成果,运用新方法,开展孙中山研究。 3、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能够结合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城市软实力建设的现实需要,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 评分办法申请孙中山研究奖学金者,必须具有可视为第一署名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 ①论文分数=∑﹙权重因子×合作因子﹚,包括评奖期间撰写发表(发表时间可在毕业后顺延一年)的各类人文社科类科研论文。评奖期间为在校就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学制超过3年的各类研究生的评奖期间为最近3年。 ②权重因子计算方法。 SSCI收录论文每篇80分,一类核心刊物每篇40分,二类核心刊物每篇20分。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见我国有关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在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以按照所发表学术刊物的学科属性计分。 被A&HCI、ISSHP、JCR收录,但尚未列入JCR分区的学术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20分。 未被上述刊物收录的一般论文权重因子为10分 ③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 按论文署名分摊记分,若导师在署名中排第一位。 二人合作的,按6:4比例记分; 三人以上合作的,按第一作者:其余作者总和 = 4:6比例记分,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余作者分数均摊。 (2)论著计分方法 单部作品的本人完成量3万字以内不计分,3万字以上按下列分值计分: ①专著:每万字8分。 ②编著:每万字6分。 ③译著:每万字5分。 字数计算以版权说明为准,未说明的可以平均计算。 (3)其它成果计分方法 参加国家级研究生学术类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分、20分、10分。省部级研究生学术类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分、10分、5分。非竞赛类奖励,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各类校内奖励和市级奖励均不计分。获团体奖励的,按论文分摊方式进行分摊,署名不分先后的可以均摊。 评选程序1、每年6月前由中山市孙中山研究和资源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评奖通知。 2、研究生个人(或专家推荐)按规定时间向组委会提交申请,逾期不申请者不参与当年评选。 3、各高校、研究机构进行资格预审,出具意见,加盖院系公章。 4、组委会汇总,报评奖委员会秘书组进行资格复审。 5、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选,评奖委员会评审出一、二等奖,对特殊重大成果设立特等奖,奖金另计。所有评审结果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市孙中山研究和资源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颁奖。 有关规定1、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研究生可按第一作者分摊成果,计分时应将导师计入作者总人数。 2、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加盖国徽的公章为准,有特殊情况者由评奖委员会决定;对于国外奖励,计分由评奖委员会决定。 奖励每年奖励15到25名优秀学生。对优秀学生分两个档次各奖励5000到10000元。获奖者将获邀参加颁奖仪式。出席颁奖仪式所需费用由主办方承担。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 颁奖每年孙中山诞辰纪念日即11月12日在孙中山故居(或另地)举行颁奖仪式,由市孙中山研究和资源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本办法由中山市孙中山研究和资源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09年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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