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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四川渠县洪灾照事件
释义

简介

2011年9月18日四川省达州市发生“9·18”特大洪灾。事后该市渠县流溪乡政府被指向灾民收取50元照相取证费。有网友发帖称,“不交钱就不是灾民,无法领取国家救助”。对此,流溪乡政府回应称,取证费由乡政府支付。并且,收费的是私人照相馆,也不是乡政府。自9月16日20时以来,达州普降暴雨。“9·18”特大洪灾过后的9月22日,一篇名为《9·18洪灾,雪上加霜,四川渠县流溪乡政府灾民登记要交50元登记费》的帖子,开始在各大论坛流传,引发网友关注。网友“aizhuyi”发帖称,流溪乡很多老百姓房屋倒塌,才收回来的秋粮也全部被冲走,可谓家徒四壁。

“面对一片狼藉的家园,他们在等待政府的关爱”。“aizhuyi”说,不料乡政府派来一个照相的和一个工作人员,到各家各户取证。“一开口就要50元登记费,不交钱就不照相,也就不可能成为灾民”。面对如此灾情,帖子迅速引发质疑,有网友指出,灾后政府收高额拍照费“无疑是趁火打劫”。“aizhuyi”表示,如果没有这些取证照片,就无法领取国家补助。

尽管流溪乡政府在回应中说50元钱是交给照相馆的,乡政府并不知情。但不少网友仍然认为,即便事实真如乡政府所言,地方政府的问题也同样无法推卸。如果地方政府在对灾区受灾状况取证过程中,能高效推进,又怎么会出现百姓“等不及”的问题呢?网友们也在留言中呼吁,希望达州市有关部门能以此事为突破口,对问题展开彻查,并吸引教训,不折不扣做好受灾百姓的保障工作。

回应

据报道,这次洪灾,达州全市7个县(市、区)195个乡镇237.96万人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0.7亿元。而流溪乡是一个远离县城80公里的乡镇,基础设施本就薄弱,洪灾后更是一片狼藉。大水把整个场镇淹没,一些房屋的3楼都被淹,可见透湿的水痕。在紧靠渠江、受灾最重的祥兴社区,土木结构的房屋被大水泡软了,有已经垮塌,有的虽然暂时没垮,但居民提水冲洗屋子时仍然提心吊胆。

9月27日,流溪乡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本来是有计划去照相取证的,费用由乡政府负担,但因洪灾事情多,因此没顾上。其发给记者的一份回应称,流溪乡瓜坝村一位杨姓村民,灾后自发请来流溪凤凰照相馆的老板,为自家房屋以加快的方式照相3张,每张收费15元,另加5元车费,共付照相馆50元。

据统计,瓜坝村有9户、千秋村有12户村民,用此种方式为自家房屋照相。

该乡调查后,已责成照相馆退还所收费用,相关费用由乡政府按规定解决。回应中称,可能一些村民在此过程中,误以为是乡政府组织照相然后收费。不过,流溪乡政府同时承认,受灾村民请照相馆来拍照,最初是因为乡规建办的一份通知。通知要求“房屋垮塌户自备三张全垮或半垮的取证照片,以便灾后重建报批办手续使用”。

流溪乡政府的这份回应还说,“由于乡规建办、乡党政办在通知发放之初未向领导请示,通知发出后也未向领导汇报,严重违反了工作程序,该乡于9月23日晚召开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对乡规建办、乡党政办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记者随即和渠县县委取得联系。渠县县委书记王善平立即派出调查组,到流溪镇调查情况。经反复核实取证,渠县县委于28日通报了对此事的调查结果。

9月20日,流溪乡党政办通知各村社和乡属单位查灾报灾。流溪乡规建办未请示领导,按去年查灾统灾做法,通知各村社:在上报房屋受灾情况时,须交相应受灾情况的照片。

22日上午,流溪乡自查自纠,对乡党政办、规建办有关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做法进行了处理,责令其书面检查,对凤凰照相馆老伴黄庆军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当即将所收取款项全额退还给村民。同时,按照去年发生洪灾时的做法,乡上安排专人免费为受灾农户的房屋照相,费用由乡财政统一结算。

渠县县委认定,黄庆军的行为属个人劳务行为,目前已全额退款。经反复核查,政府没收一分钱,也没有发现乡村干部有从中牟利行为。

渠县县委书记王善平说,网民很“犀利”,能够帮助政府发现并解决问题。非常感谢网民的监督,并欢迎继续关注渠县灾后重建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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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6: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