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食盐专营 |
释义 | 食盐专营概述食盐专营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盐的专营(或专卖)在我国始于26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齐相管仲主张:海滨产盐之国,可以计口授盐。当时盐的生产,政府和百姓都可以煮海为盐,而运销,分配、进出口归国家管理,零售归商。所谓”计口授盐“就已经很明显地带有我们今天按人口计划销售的含意。 许多国家对盐实行不同程度的专卖制度。其一是实行专卖制,由政府设立专门的专卖机构或指定机构对盐的生产、销售进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法规健全,如土耳其、瑞士及缅甸等国。其二是垄断性产销制,具有专营或专卖性质,如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其三是由一个大公司或几个公司组成联合体形式的产销统一经营,如一些实行市场经济自由化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法国、美国等。美国产销一制,盐厂生产,公司经营,有6家公司负责销售,各公司与用户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再向所属盐厂下达生产计划,产、销保持绝对均衡,比我国的计划管理还要严厉。中外之间虽社会制度不同,历史、文化,习俗均有差异,但对盐实行严格的专卖计划管理则异曲同工, 食盐专营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食盐的指令性计划管理,能够实现市场经济要求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同时,食盐专营有利于盐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财政收入的稳定增加和确保消费者得到实惠。 食盐专营有利于国家对盐资源实行有效的保护 我国盐资源丰富,有漫长的海岸线,有较多的储量大、品位高的井(岩)盐矿,有闻名于世的青海盐湖。除海盐外,矿盐资源不具有再生性。因此,盐矿资源的开发,必须有长远规划,必须与社会发展需求相平衡,必须实行有计划的开发和综合利用,这些保护性措施只有在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时方能做到。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把双刃剑,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非确定性,经营者的目的就是“唯利是图”。数年前的“全民办盐”,导致一些小盐厂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虽然纾缓了当时的产不敷销,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造成了盐资源的浪费,加剧了产大于销的矛盾,未加碘的劣质盐流入市场,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国家流失了税费,最后不得不在国家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付出了极大代价又去关闭小盐厂(场)。 食盐专营有利于国家稳定增加财政收入 盐税在古代,如先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都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0%甚至90%以上。今天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盐税在国民经济收入的比重已不到0.2%,但却仍是我国至今唯一保留的以量计征的税种。以湖南为例,产、销企业每年缴纳各种税费8000多万元。同时盐业产,销企业拉动相关产业,如井矿盐需燃大量煤炭制热、发电.盐的调运带动铁路、水路、公路等运输部门的业务。食盐放开经营,势必造成各种税费流失,财政减收,而且涉及到盐行业的稳定和相关企业的共同繁荣。 食盐专营有利子广大百姓得到实惠 在盐的流通领域,工业盐几年前就己实行产销见面,处于开放状态;食盐销售,批、零价格由国家制定,其经营均属市场行为,各种涨价因素需盐业产销企业通过强化管理自行消化:如各种运费随政府调节而扬抑,包装袋的原料颗粒(聚乙烯、聚丙烯等)随市场波动而涨跌。真正让普通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就是食盐的批、零价格不得随市场其它商品价格而上下浮动。 在湖南市场的任何地点,不论城乡、不管远近,1包500克复合膜袋加碘食盐的零售价一律是1元,一年的食盐消费按人均5公斤计算,只需人民币10元,相当于购买1包精装白沙香烟(零售价9元左右波动)。有人按其它食品的涨价幅度,推算出1包500克加碘食盐零售价可以卖到2元左右,按湖南最近人口普查统计6600万计算,1包盐恰好少花1元,人手一年少支出10元,全省消费者在购碘食盐每年共计少开支6.6亿元。这个数字说明,老百姓从食盐专营中得到明显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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