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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程朝俊
释义

程朝俊,男,1957年出生,诈骗犯,原国情研究内参编辑部常务副总编辑。因假冒房主卖房为名骗财。2008年5月22日,在武汉市江汉区云林街华容宾馆内将程朝俊抓获。2009年5月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简介

程朝俊,男,1957年出生,诈骗犯,原国情研究内参编辑部常务副总编辑。因假冒房主卖房,后又冒充“国情局局长”和“国情内参”总编辑,以帮助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为名骗财。2009年5月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诈骗经过

现年25岁(2009年)的王小姐,是央视某节目制作部编导。2007年10月,她认识了自称是“国情局局长”的程朝俊。听程朝俊吹嘘其位居高职,家在外地的王小姐于是拜托程帮忙,将自己的户口迁到北京。程朝俊当时推托说得过一段时间。

2008年4月,王小姐给程朝俊打电话询问户口的事。这时,程朝俊表示可以办,但需要先到国务院备案,然后以引进人才为名将户口备案,最后交“城市人口增容费”2.4万元。同月,王小姐将钱交给程朝俊,程承诺两个月内办好。

交钱后的王小姐迟迟未见程朝俊回音,开始催促,但程朝俊表示,已把王小姐当干女儿看待。双方接触期间,程朝俊又提出,聘用王小姐做程朝俊的兼职编辑。他要求王小姐写下保证书:“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在这个部门工作,必要的时候必须为国家利益奉献身体。”

接着程朝俊又重申,所在的部门是情报部门,进人很严格,作为特工,要扮演各种身份,必要的时候必须献出一切,包括自己的身体。涉世不深的王小姐对程朝俊说得话信以为真。此后的一天晚上,程朝俊在某宾馆开好房间,将王小姐约过来称:“我要对你进行考验,你没结婚,有些事情可以放开一点。”随后将王小姐占有。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大地震期间,王小姐非常想去四川采访,但未得到中央电视台委派。于是她又找到程朝俊帮忙。花的钱由他来报销。王小姐于是叫上摄像和其他同事坐飞机去了成都。到了四川以后,王小姐花1万多元购买了大量药品、食品等,捐赠给四川灾区,并准备回去“ 找程朝俊报销”。回京后,程对报销的事百般推托,户口的事情也一拖再拖。2008年5月22日,武汉市警方在查办一起大学违规招生案中,将与案件有关联的程朝俊抓获,并在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王小姐的户口复印件及收条等可疑物品,这起诈骗案才告破。

2009年5月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程朝俊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事后王小姐说,她一直以为“国情局”是国家情报局的简称,而国家情报局在她的概念里就是国家安全局。她从未想过去核实程朝俊的身份。

而之所以相信程朝俊的忽悠加入“特工”,是因为她老家有很多贪官,她认为加入以后,可以帮助家乡人。

其它事件

2008年5月22日,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办理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九州大学违规招生案中,在武汉市江汉区云林街华容宾馆内将程朝俊抓获。

程朝俊还曾于2007年7月,在其承租的北京市荣丰嘉园一房间内,冒充该房房主,以将房屋出售为由,骗取被害人饶先生购房款14万元。

惩罚

关于开除内参编辑部常务副总编辑程朝俊的公告

原国情研究内参编辑部常务副总编辑程朝俊,为谋取个人私利,混淆内参概念,悖离我们工作方向严重影响我刊形象,现经总办调查讨论决定开除程朝俊常务副总编辑一职。

特此公告。

《市长论坛》杂志社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判刑

2009年5月24日,北京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假局长程朝俊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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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