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陕西陈家山煤矿瓦斯事故 |
释义 | 陕西陈家山煤矿瓦斯事故2004年11月28日早晨7时20分,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的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日零点班入井的293名矿工,除127人获救生还外,有166人被困。 这起事故发生后,井下灾区又接连发生四次爆炸。由于井下瓦斯和有害气体严重超标,煤层着火,决定采取注水灭火措施。截至三月二十八日,累计注水四十四点三万立方米,井下灭火完成,从四月六日开始抽水。四月十六日到十七日抽调五名专家配合地方政府到陈家山矿下井勘查,初步了解井下四一五灾区仍有积水约三十五万方,瓦斯积聚量大,浓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事故发生后,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代省长陈德铭、副省长巩德顺等领导先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公安局先后抽调了近两百名民警对事发现场实施警戒和维护秩序,陕西省安监局紧急调来了至少7支矿山救护队,上百名救护队员参加了抢救。 事故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立即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抢救井下被困人员。 温家宝、黄菊等也作出指示,要求加强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全力抢救,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 国务院陕西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工作组副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在讲话中指出,"11·28"事故是我国自1960年11月28日平顶山龙山庙煤矿死亡187人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之后,44年来我国煤炭行业最大的一起安全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沉痛。 经陕西省总工会、劳动保障厅、民政厅及铜川市等充分研究讨论,确定了遇难矿工丧葬费、抚恤金、工亡补助费标准及特殊户的补助标准。其中,政策性的抚恤金按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考虑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因素,补助标准和实际数额有所提高;此外,还将通过社会救助资金对所有遇难者家属给予适当的政策外特殊补助,对下落不明的、一家遇难两人以上等特殊情况者,分别再给一定的补助。 鉴于陈家山煤矿2日连续发生4次瓦斯爆炸,井下情况复杂,遇难者遗体的搜救工作可能会延缓一段时间,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将动员家属在自愿的原则下委托陈家山矿全权处理遇难职工遗体;不愿意委托的,也可以先返回,等待通知。 2004年12月15日上午从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抢险指挥中心了解到,到目前为止,166名遇难矿工家属已全部签订协议并接受了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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