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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山阳县人民法院
释义

一、山阳县人民法院简介

山阳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商洛中南部,地处秦岭南麓,秦楚交界之处,北南文化荟萃交融,人文历史积淀浓厚,生态资源丰富,民情民风纯朴,县域总面积3514平方公里,山地占83%,水域占8%,耕地占9%,古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全县辖30个乡镇,323个村(居),总人口43万人。 山阳县人民法院法院设立于1950年。建院以来,历届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司法,励精图治,廉洁高效,不断推动法院各项改革、管理和建设跃上新台阶,现在已发展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基层人民法院。山阳法院现有法官干警80人,其中法官56人,书记员15人,其他工作人员9人。法律专科以上学历达90%,其中本科学历占53%。院机关内设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及行政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及法警大队11个职能机构。下设郊区、中村、照川、漫川、户垣、色河6个法庭。拥有一座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功能、设备齐全的办公大楼,办公基本实现了自动化。 近年来,该院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抓班子带队伍,抓审判,保稳定,抓管理,促规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自2004年以来,山阳法院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在市中院多次年终考核中位居前列,2007年名列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五好集体”、“三优法院”、“优秀法院”,“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去年被省法院授予“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中村法庭被省法院授予“五好法庭”、郊区法庭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法庭”。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受到省、市、县各级组织好评,被商洛市委政法委授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有8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5名法官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标志着山阳法院的各项工作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自去年9月以来,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法官干警一如既往地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了“政治建院、审判立院、文化兴院、物质强院”的建院纲领,确立了“博学、忠诚、敬业、向上、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16字院训,努力建设现代化法院,使法院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管理等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目前该院已成为一个团结务实、人心思进、勇创一流、开拓创新的法院。迈上新台阶,又是新起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没有止境,如今,山阳法院全体干警正以崭新的姿态和昂扬的斗志,奏响法院建设和服务和谐社会新华章。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山阳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人民法庭(郊区法庭、中村法庭、照川法庭、漫川法庭、户垣法庭、色河法庭)。其主要职能分别为: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院党组会议交办事项,并负责对各部门执行院党组会议决定事项检查督促;负责院党组会、院务会、审委会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落实答复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行政事务、财务、接待、服装、车辆、通讯、机关卫生、安全等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编印法院工作简报和法院园地;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和收发工作。 (二)政工科 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本院各类人员的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退休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人事信息的采信分析以及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的实施;负责本院法官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协助地方党委考察协管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院评先创优活动;制定本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和相关制度。 (三)纪检组 负责本院廉政教育活动和监督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受理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对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审判人员责任追究和案件督查工作;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等。 (四)立案庭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对各类案件的审理进行流程管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诉前保全;负责诉前调解、协调工作;负责司法统计工作;承担法院的信访管理工作,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审查、答复、分流、督办、统计以及信访信息的汇总、反馈。 (五)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交办的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六)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审理第一审的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相邻关系、人身权利等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七)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理第一审合同、证券、票据、著作权、商标权、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入股、联营、居间等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八)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九)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刑事、行政再审案件,审查民事申诉案件;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十)执行局 依法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十一)司法警察大队 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的规定内容;负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庭审押解,依法进行传唤、拘传、拘留任务,负责值庭和审判区、办公区安全警卫工作;配合执行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简介:

殷本明,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于2007年9月任山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党组书记、10月20日当选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尚建国,男,1958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于1997年9月任山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李绍华,男,1968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于2004年6月任山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刘顺鹤,男,1966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于2008年3月任山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一级法官。 李杰,男,1970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于2008年3月任山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二级法官。 张宪海,男。1956年2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于2001年12月任山阳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审判员、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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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