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
释义 | 基本信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鲁政发〔2010〕1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批准的“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实现向医药科技强省的跨越,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医药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整体规划、突出特色、协作配套、聚集发展,推动“项目、人才、基地”一体化,强化自主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开放、共享、服务”的运行机制,以建设山东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和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为突破口,构筑我省重大新药创制体系和重大新药成果转化体系,为建设医药科技强省、培育新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科技支撑,努力把医药产业打造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 二、建设目标到2011年,重点建设“一个中心区、六类研发基地、二十个示范企业和三十个创新团队”为主要内容的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确保完成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建设任务。 到2012年,完成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的建设任务。位于济南高新区的中心区基本竣工,规划1万亩的新药产业区投入运行。国家创新药物(潍坊)孵化基地和国家创新药物(烟台)孵化基地(山东国际生物医药科技园)初具规模,形成三大特色新药孵化基地。 到2015年,把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培育3-5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医药科技创新平台达15家以上。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达50家以上,其中销售收入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创新型医药企业分别达到8家、15家、30家;研制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物,50个优势品种实现产值、利税双倍增;30个医药创新团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到2020年,逐步建成运行机制科学、技术链与产业化链密切衔接、区域相对集中、服务能力完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能够支撑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形成鲁中、半岛、鲁南新药产业密集区,努力把医药产业打造成为全省支柱产业。 三、重点任务近期重点任务是围绕建设医药创新体系、提升全省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目标,加快建设以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和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为主要内容的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通过组织实施“山东省医药产值、利税双倍增科技示范工程”和山东省“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专项人才建设工程等科技专项工程,打造“一区、六基地、二十个示范企业、三十个创新团队和三个新药产业密集区”为主线的重大新药创制体系和重大新药成果转化体系。 (一)打造新药研发中心区。在济南高新区建设29万平方米左右的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中心区,包括12个单元技术平台的新药创制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中试车间、生物医药重点实验室和生物医药企业孵化器,成为全国主要的新药创制、成果转化和医药企业密集区。 加快建设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内的单元技术平台,形成完整的新药研发与转化技术链,主要包括:先导化合物发现和优化平台(以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为主共建)、药效学评价平台(以省医学科学院、山东大学、省药学科学院为主共建)、药物安全性评价平台(以山东大学、省药学科学院、省医学科学院为主共建)、临床前药物代谢动力学平台(以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为主共建)、药物分析与质量控制平台(以省药学科学院、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省药品检验所等为主共建)、新药筛选平台(以山东大学、省药学科学院、中国海洋大学、省医学科学院为主共建)、新制剂与新释药系统平台(以省药学科学院、山东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为主共建)、医药数据集成与信息服务技术平台(以济南高新区、山东大学、省药学科学院、江南计算机所等为主共建)、中药创制平台(以山东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等为主共建),以及新药生产工艺研究平台、新药中试产业化技术研究平台和医药企业孵化平台等12个单元技术平台。 (二)创建研发基地。按照建设医药科技创新体系的要求,根据全省研发和产业化特色,进行整体布局和规划,主要建设六类研发基地。包括:依托山东大学、省药学科学院建设“生物药与化学药创新基地”;依托中国海洋大学等建设“海洋药创新基地”;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与省中医药研究院等建设“中药创新基地”;依托省医学科学院、山东大学建设“实验动物基地”;依托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齐鲁医院等单位建设“新药临床研究基地”;依托济南、潍坊、烟台等高新区建设“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使其成为我省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的支撑力量。 (三)培育“示范企业”。选择齐鲁制药、鲁南制药、绿叶制药、鲁抗辰欣、东阿阿胶、荣昌制药、山东先声麦得津制药、瑞阳制药等有专业研发机构和在研国家一类新药的医药大企业,促进企业与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12个单元技术平台密切结合,培育20家具有重大新药创制能力和转化能力的创新型示范企业,承接全国15个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新药科技成果来我省转化。力争到“十二五”末期,示范企业发展到50家以上。 (四)组建高端医药创新团队。组织实施“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专项建设工程,为山东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和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引进和培育高端医药创新团队。自2010年起,用3—5年时间,在山东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和示范企业中设立30个“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岗位,每个特聘专家配备4-6名青年科研骨干,组建30个以“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为标志的医药高端人才团队,为我省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形成新药产业密集区。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形成以济南、淄博和潍坊为主体的“鲁中新药产业密集区”;以青岛、烟台、威海为主体的“半岛新药产业密集区”;以枣庄、济宁、临沂、菏泽为主体的“鲁南新药产业密集区”。每个密集区内要依托大学、科研机构建设重大新药创制平台1个、医药孵化基地1个,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全部设立具有特色的新药研发机构。每个密集区医药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实现医药产业聚集发展。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建立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省重大新药平台建设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调度、督促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创新药物孵化基地等共建单位的建设进展;省直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市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并认真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形成促进我省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发展的合力,不断加快医药产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为培育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奠定基础。 (二)加大对建设医药科技创新体系的投入。为完成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规定的配套任务,从2011年起,省财政结合现有科技资金,分年度安排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科研条件建设、重大新药创制、新药研发成果奖励、新药产业化、优势产品提升、中药材基地建设等的项目补助。继续组织实施“山东省医药产值、利税双倍增科技示范工程”,积极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医药大企业、大品种。加强对我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鼓励各级财政和企业加大对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培育以重大新药研发为主导的现代医药产业。 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多元化股权投资主体的形成,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医药产业投资。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着力解决创新型医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医药产业。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要制定吸引风险投资的政策措施,建立创新型企业金融支持体系,解决孵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优先培育和引导医药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引进资本,扩大对外合作,破解资金瓶颈制约。坚持“境内与境外上市兼顾,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并举”的方针,鼓励医药企业因企制宜选择上市途径。重点推动竞争能力较强的医药企业和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加快推动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较高的中小医药企业到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帮助医药企业与境内外投资机构、证券中介机构建立联系,通过境外上市融资,实现快速发展。 加大医药上市公司重组力度。对主业突出、经营状况良好的绩优医药上市公司,大力推动战略性资产重组,通过并购重组或整体上市,注入上下游产业优质资产或整合同类资源来延伸产业链,实现与全省优质资源、支柱产业的嫁接和整合,使之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医药龙头企业;对主营业务缺乏增长潜力的,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形式,增强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快医药高端人才和团队建设。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水平的高端医药创新创业人才。设岗单位要认真落实“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专项建设工程承诺的资金、团队建设、仪器装备等配套政策,优化泰山学者团队发展条件。依托我省现有大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实行开放式的工作机制,配备一流的设施,提供优惠条件,鼓励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医药创新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团队来鲁创业、合作研究、入驻工作。研究解决海外医药人才引进中的户籍、居住、子女入学、创业资助等方面的问题,吸引更多海外科学家和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合作研究。 (四)打造医药科技创新平台。集成全省优势科技资源,重点建设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成为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的重要组成力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旗舰式”医药企业。积极推动济南、潍坊、烟台国家新药孵化基地建设,配备完善的科研仪器装备和专业服务管理机构,降低科技人员创业成本。积极推动鲁中、半岛、鲁南三个新药产业密集区建设,位于三个密集区的青岛、淄博、菏泽、济宁等有条件的开发区要积极建设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和医药公共研发服务平台。通过综合运用引导性资金、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研发投入后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创新成果产业化,加速形成医药产业链。 (五)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鼓励医药企业与国际医药行业标准进行对接。制定专项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国际注册和生产质量体系认证,建立国际营销渠道。鼓励企业参与承接国际生物医药的委托加工。在省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专项中,优先支持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开展国际临床研究,力争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