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台县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四川省三台县地方税务局经省政府批准,于1994年9月7日开始组建,9月26日正式挂牌运作,为三台县人民政府一级职能机构。1998年,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地方税务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实行上级地税机关与同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9月机构调整后,经请示(三地税发[2005]55号)绵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法制股、综合股、税收征收管理股、监察审计室7个职能股室,下设稽查局、直属税务所、建设税务所、乐安(征收)税务所、潼川税务所、北坝税务所、芦溪税务所、刘营税务所、塔山税务所、东塔税务所、西平税务所、观桥税务所12个基层税务所。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07人,负责全县63个镇乡(含116个办事处和2个开发区,幅员面积2661平方公里)和5000余万户地方税收纳税人的税收和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农业税停征后,2009年度收入首次超2亿元左右。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地方税收业务规章制度,结合三台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县地方各税及其他各项收入工作,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地方税税种及国务院、省政府指定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组织税收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负责组织查处全县范围内与地税相关的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案件工作;指导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纳税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方税收调查研究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各地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税收电子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县地税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检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与管理县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的正、副股级及同级干部;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地税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方针政策情况;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承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三台县地方税务局组建16年来,历任和现任领导班子带领干部职工在市地税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挑重担,团结拼搏,求实开拓”的四川地税精神,坚持“地方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宗旨,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依法强化税收征管,积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稳步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从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累计组织各项地方收入近18.5亿元。系统各单位先后建成了一批省、市、县级文明单位、县局班子连续8年被授予创“四好”活动先进班子,全县地税系统被授予“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2010年县局被省总工会评选为三台县唯一一个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许多干部职工受到了总局、省局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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