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全国中学生国际象棋赛的规程 |
释义 |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南京外国语学校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时间:2009年7月17日至21日。17日报到,21日下午离会。 比赛地点:南京外国语学校 四、竞赛项目: 国际象棋个人赛 五、参赛单位与参赛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学生。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根据参赛人数决定赛制。视各组队数,采用瑞士制或循环制,比赛9轮,每天3轮,比赛时限为每方1小时,每步加10秒。要求每位棋手注册。 (三)比赛以个人赛形式(个人名次不并列),分男、女等级组和棋士组,分别计算高中和初中成绩。 1、等级组:运动健将、一至三级运动员和棋协大师、候补棋协大师。 2、棋士组:棋协一级棋士及棋协一级棋士以下和无等级称号的棋手。 (四)根据个人成绩计算团体名次。 (五)比赛计算等级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前3名发给奖牌、证书,4-8名发给证书。 (二)比赛期间还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以及评选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见附件3)。 (三)以个人成绩申请技术等级称号。根据《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文件,按照每位棋手的得分率申请棋协技术等级称号(见附件2)。 八、报名与报到: (一)比赛参赛人数不限。 (二)每队报领队和教练各一人。参赛队必须是由该校中学的学生组成,小学生、大学生不得参赛。 (三)参赛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统一的报名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09年6月20日前以邮件和传真报给承办单位南京外国语学校,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只收邮件报名。 1、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联系人:刘英 2、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 3、南京外国语学校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0号 邮编210008 (四)参赛棋手报名后如需更换和补报,收取手续费人民币50元。 (五)当晚7时30分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缺席单位作弃权处理。 (六)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此项保险的参赛单位,需在比赛所在地保险公司补办保险,否则不予安排比赛。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食宿费收费标准:运动员、教练员每人每天按人民币85元标准收费,不足部分由大会给予补助。 (三)每位参赛棋手报名费人民币50元。 十、未尽事宜: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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