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晓枫 |
释义 | 一、武汉大学法学院伟大的博士生导师基本情况男,汉族,河北望都人,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0年从军队退役后进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同年就读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专修科;1982年至1985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师从著名学者杨鸿年先生,攻读中国法制史硕士学位;1985年至1992年毕业后留校任助教、讲师;1992年至1993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93年至1994年赴日本同志社大学任客座研究员;回国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同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宪法学博士,在何华辉、李龙两位教授的指导下,于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1997年被武汉大学聘为教授,2001年被武汉大学聘为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1980年至1982年,中南财经学院法律专业干部专修科(大专); 1982年至1985年,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 1994年至199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 研究领域中国法文化传统,中国宪法文化 学术兼职1985年加入中国法学会法制史学会,1988年起任理事 1992年加入中国律师协会,2002年至2004年任全国律协常务理事 2004年就任武汉大学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武汉大学JM教育中心副主任 代表性论文1、《秩序统一中的惟良折狱》, 法学评论,2009; 2、《中国法律变迁的文化内因》,新华文摘,2005.3; 3、《更新与沉淀——<钦定宪法大纲>颁布百年之际的反思》,法学评论,2008/6。 代表性著作《中国法律文化研究》 荣誉奖项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优秀奖),2009 武汉大学法律史教学改革二等奖,2009年5月;。 二、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原司长陈晓枫,女,汉族,1951年9月生,安徽嘉山人,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5月参加工作,第二军医大学医疗系毕业,大学学历,主任医师。现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司长。2012.1经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陈晓枫的卫生检疫监管司司长职务并退休。 三、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陈晓枫女士,现年56岁,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主要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事项。陈女士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加入本集团,历任投资部经理、会计部副总监、财会部总监及中国区财务总监,现为北京泰德、南京正大天晴的董事及江苏正大天晴监事。在会计及财务方面超过二十六年的经验,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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