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林湘 |
释义 | 陈林湘(1961~1985年),头桥乡和平村人。1982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参加云南麻栗坡县老山对越自卫作战,任某部通讯班长。 事迹某日晚八时,他肩扛40公斤重两箱手榴弹,率全班冲向阵地时,左腿被炸伤。他高叫“不要管我”,命令战士冲上阵地,自己则把手榴弹箱拴在身上爬到阵地。有一次,他率领战斗组抬运伤员时遭到越军火力封锁,便挺身将敌火力引往他处,掩护战友脱险,不幸胸部负重伤。牺牲前,他用鲜血染红的2元钱交了最后—次党费。 功勋1月24日牺牲后,部队为其追记二等功。 家信附录:陈林湘致父母亲的信 (1984年7月15日) 可爱的阿爸、阿妈: 您们好! 阿爸、阿妈,您们对我养育到今,现已是二十三年了。等到我能给父母办点事的时候,您们又把儿送到了保卫祖国的岗位上,您们的引(行)动使儿在解放军这所大学校里各项工作做了一点成绩,我是对得起您们(的)。 阿爸、阿妈,现在我回想起从我能记懂事到今,是感到非常难过,我难过的是,您们把我养到现在,没有给您们帮孝过,反而在小时候常跟您们吵闹,我记得在80年4月底的一天,我为了一点小事,跟阿妈吵了半天,把阿妈吵哭了,现在想起来是多么的痛苦!阿爸、阿妈,象这样无知的事,不知有多少次,现在在这里请阿爸、阿妈原谅我吧。 阿爸、阿妈,写了上面这么一点事,我想您们一定感到很意外,现在儿不满(瞒)您们老人家,讲实话,不果(过)请您们不要为我担扰(忧)。阿爸、阿妈,我们部队接到军委的命令,赴越南边防进行自卫反击战争,今天来信主要是谈几个问题。这些天,我反复想过,我上战场拼命流血为了啥?是为了祖国人民生活得更幸福,其中也包括您们,原来我不想把此事告诉您们,但想来想去也时(还是)把事情的严重性告诉您们为好,所(以)我就毫不保留地把自己心里话向您们都谈出来,以后当我如在战场上牺牲后,当作我的遗嘱。 阿爸、阿妈,我现在不考虑什么,就有三点要对您们交待,我说得是否对,请您们想吧! 1.阿爸、阿妈,您们年龄已过半百,身体又不好,望您们多多保重,健康生活,团结一致,生活的(得)更愉快一点。 2.关于林华的事,托给你们,我同他(她)相爱三年多,一直俩人感情很好,当我在战斗中光荣牺牲后,你们不要把以前送给她的一切东西收回来(我已经关于我同林华的事在给她的信中谈了,我是希望她趁早把我忘掉),因为我也很对不过去她,把她拖了三年,把她最美好的青春拖掉了,自己很对不过去。如果您们为难,哥、嫂有意见的话,那您们也(还)是不要把给她的一切东西收回,就把我死后政府发的抚恤金用在您们急需用的地方,不要为处理我后事而花费钱了。 3.当我死后,我在部队也有二套军装,一套新的卡其军装,一双凉皮鞋,一双是您们托阿青寄来的雨鞋,一双林华给我做的没有穿过的布鞋,也(还)有伍拾元钱,一件短弯袖衬衣是我在杭州买的,其它每一个当兵都有的棉衣、棉裤、绒衣、绒裤。对了,也(还)有三件毛线衣,一条毛线裤。我提包和一个纸箱,东西都是满的,提包内也(还)有一只旧表,另外在我的战备包袱内,又(有)一封(双)五号解放鞋,只(这)双鞋是给林华领的,作个纪念,所(以)请你们收后给她。阿爸、阿妈,原想给你们领二双鞋,现在由于战争我没有给你留下。阿爸、阿妈,我没有给您们留下什么,当你们收到我的遗物后,请你们把军装分给林奎和金官姐夫他们吧。别得(的)东西你们能用的你们都用吧,但有一条,切不要浪费送给我了。 阿爸、阿妈,以上是我的遗嘱,请办妥,让我在九霄云中感到高兴。切勿(记),切勿(记)! 阿爸、阿妈,当我走后,儿最大的心原(愿)就是望您们多多保重。阿爸、阿妈,你们要同阿姐、阿哥他们永远友好,如做到只(这)一点,我感到最高兴。 阿爸、阿妈,我的遗嘱就是只(这)么多,请您们原谅你们的儿子没有尽到抚养你们的责任吧! 最后,请阿爸、阿妈转达我临终向姐姐、姐夫、哥嫂、外甥、侄女、爷爷、奶奶他们问好,并祝一切好,祝全家万事如意,幸福欢乐。再见吧,妈妈、爸爸、姐、哥、爷爷、奶奶、姐夫、嫂、外甥、侄女们。 顺致 最后一个军礼 儿 林湘 84年7月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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