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嘉勋 |
释义 | 陈嘉勋(1901~1948年),字树猷,丘北县锦屏镇人。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童年丧母,父亲管教特严,养成谦虚谨慎的品德。少时就读县城小学。民国7年(1918年),考入云南省立曲靖第三师范预科班读书,学习刻苦,思想进步,品学兼优,深受师生喜爱。 个人经历民国8年(1919年),毕业返丘,应聘到南区荞地湾小学任教,按新的教学方法注入新的教学内容,教学生唱歌、做操、讲故事、玩游戏,使学校气氛活跃,师生关系融洽。民国9年(1920年),被聘到县立两级小学校任教。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积极提倡教学白话文,第一个在丘北地区教学国语注音,使学生在拼音、认字、查字典等方面找到易学途径。民国17年(1928年),境内遭张国治广富军之乱,学校停办,陈嘉勋在节孝祠办一个补习班,进行义务教学。 民国22年(1933年),陈任县立两级小学校校长,驻军十七团团长龙霖指定其筹办省立民族小学,他率领师生将城隍庙内塑象捣毁,利用其地办学,遭到社会非议,家庭责难,认为城隍庙是神鬼在的地方,用来办学一定不得安生,必然会遭祸祟。为了抵制这些流言蜚语,他索性把县立小学搬进城隍庙上课一年,直到省立小学前来接手办学。 民国27年(1938年),县政府委何季华办正俗小学,专门招收壮族学生入学。一无校舍,二无桌凳。陈嘉勋把县立小学所属文庙让出作教室,并支持了一部分桌凳、黑板及经费,使全县第一所壮族学校“正俗小学”顺利办成开课。 民国28年(1939年),陈嘉勋与教育界同仁集资创办“晨钟书社”,对传播新文化,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起到推动作用。 民国37年(1948年),在赴昆参加省参议会途中被土匪伏击,中弹身亡。 有关事例陈嘉勋生活俭朴,常参加体力劳动,每天放学回家,脱去长衫,不是挑水就是劈柴,不是拾粪就是挖地,不管是盛夏或是寒冬,坚持不懈。 民国35年(1946年)的一天夜里,家里仅有的一头耕牛被盗,他以“塞翁失马,安之非福”自解,并不介意。后经县警察局侦破,牛已被杀,盗贼是平时有交往的熟人。对此,陈不仅不生气,反而把所获牛皮挂在县城十字街口,附贴一张充满善意的劝告,大意芊:“我一生为人,自问对得起你们,想不到你们竟会这样对待我,我不愿叫你们倾家荡产’也不忍让你们坐牢蹲监。”警察局处罚盗贼国币3.8万元作赔偿,他将此款全部捐赠给何季华办的自立小学盖校舍,买图书,受到民众称赞。 社会评价陈嘉勋一生为人谦和诚直,致力教育,尽瘁桑梓,在群众中(特别在壮族群众中有较高声誉。死后,省参议会举哀,县长吕隆元为其召开追悼会,县城全体师生参加默哀尊念,部分群众联名赠了“边民救星”匾额。马继武将军也亲笔题赠“尽瘁桑梓”匾额一块。1950年,学生何季华为其撰写碑文,铭日:“旧社会的贤君子,新时代的良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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