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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纳雍县通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释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中央、省、地通村公路建设的有关精神,为加快我县通村公路建设步伐,现对我县的通村公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通村公路的意义

通村公路建设是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支农惠农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必须服务和服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格局下,谋划通村公路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指导下,组织通村公路建设,实施好、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向交通部门提出的“新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村公路不仅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养护好,这是历史性转变。要在继续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通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提高公路保障水平,开创通村公路建管养并重的“新阶段”。通村公路建设发展主要立足于“通路”,重在基础设施建设;通村公路建设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仅要“通路”,而且要“通车”,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农村客货运输做到“路通车通”。

二、通村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任务要求

从2003年国家启动通村公路建设以来,我县共建设通村公路89条461.3公里,完成投资1845.2万元,采取的实施方式是项目所在乡镇负责施工,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资金拨付。当前,由于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劳动力缺乏,有的乡镇管理人员不懂道桥建筑、施工安全知识,造成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建设质量不高,施工安全隐患大,全县通村公路建设陷入了“启动晚,进度慢,质量差”的困境,实施难度大。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建设的公路仍有10条101.5公里,有的乡镇还拖欠民工工资,甚至出现了资金管理违纪现象。

根据去年11月份地区在织金、金沙召开的通村公路建设现场会和07年全区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我县今年建设通村公路的任务要求是:必须扭转通村公路建设进度慢,建设质量差,完成不了建设任务的现状;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公路建设方式;力争使通村公路建设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做好服务。

三、建设通村公路的措施

(一)组织施工方式

通村公路实施采取“统一实施建设;统一机械化操作;统一技术管理;统一按工程量实施资金调度;统一验收标准”的方式进行。

1、项目业主

通村公路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县交通局,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的通村公路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项目的测量设计,制定工程的管理办法,负责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拨付,统计上报工程进度,总结施工经验,组织公路交竣工验收。

2、设计和审批

一般通村公路路线和小桥涵工程,由县交通局组织有设计资质人员按一阶段施工图进行设计,报地区交通局审批;中桥以上项目,由县交通局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按规范进行设计,报地区交通局初审后上报省公路局审批。

3、工程招投标

路线工程和小桥涵工程,不实行招投标,里程长、成片的工程由纳雍县养护工区组织交通机械施工队负责施工,里程短、易施工的零星工程由乡镇组织实施。中桥以上的工程要采用邀标的形式,选择有施工资质的队伍施工。属招投标工程必须严格按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管理,确保建设标准和质量。

4、交竣工验收

通村公路完工后,路线工程(含小桥涵)由县交通局组织初验,报地区交通局验收,省公路局进行抽查。中桥以上工程,由地区交通局组织初验,报省公路局验收。验收后,县交通局按规定收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建立技术档案,按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妥善保管。

5、质量监理和监督

为确保通村公路建设的标准质量,必须加强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工作。通村公路路线工程和小桥涵工程可由县交通局抽调技术人员组成监理组进行监理。中桥以上的工程,必须由业主单位采取招标形式确定有资质的监理队伍负责监理。

所有通村公路工程的监督工作,均由毕节地区质量监督站总负责,县交通局明确二名有监督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全县质量监督。同时,热情欢迎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主动参与质量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通村公路的标准质量。

6、加强安全管理

通村公路建设,施工方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负责人,特别注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教育群众,自觉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的规定,切实保护施工人员和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7、养护工作

通村公路建成后,按《公路法》第一章第八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的规定。乡镇政府及受益的村是责任主体,要落实一定的养护资金解决通村公路的养护问题,建立机构精干、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养机制,使通村公路养护工作走向正规化和规范化。扭转重建轻养甚至只建不养的局面,把建、养并重的方针落实到实处。

(二)技术标准

为保证全县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的一致性,在严格按照省颁标准建设的前提下,再根据当地的地形条件灵活掌握。具体的技术要求如下:

1、在地形比较平缓,地质条件较好,工程量较小的路段,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6.5米,最大纵坡不大于9%,平曲线半径不小于15米。

2、在地形、地质特别复杂、困难的路段,可按省颁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4.5米,并每隔300米在视线较好地方增设错车道,最大纵坡可放到12%,平曲线半径不小于10米。

3、通村公路要做到路基稳定,排水设施完善,路面平整,土边沟尺寸要求40公分×40公分,石边沟尺寸达到30公分×30公分,原则上每公里涵洞不得少于3道。路面要求底基层铺筑3.5×0.12米硬质基层,路面铺筑不少于3.5×0.06米机制碎石,路面要进行碾压,确保建一条成一条,为开通农村客运班车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1、认真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根据省交通厅的安排,实施通村公路建设工程,每公里按8万元补助。其中,中央车购税补助7万元,地、县每公里各补助0.5万元。为便于资金调度,严格资金的管理,按上级要求在县交通部门设立通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省、地、县的资金统一拨到专户上,县交通局统一调度,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每次付款按照工程进度即已完成工程产值的80%预付),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工程款,要有交通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交通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付款。

由于我县地形条件较差,工程量偏大,目前尚未建设的通村公路是一些硬骨头工程。为此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直接工程费用上,资金分配是地区统筹10000元,负责大、中小桥修建;县交通局统筹10000元,用作勘测、设计、协调、管理等费用开支;余下作为路基、路面、涵洞、挡墙等建设资金,由县交通局按照工程量统一调剂使用。

2、作好公路建设用地和料场的调剂等协调服务工作

通村公路是直接为农村经济发展和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是一项民办公助的公益事业。因此,通村公路建设用地、料场等,以乡(镇)为单位,内部调剂解决。涉及通信、电力、林木、水利、房屋、坟墓等拆迁问题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由建设实施单位按照2000元/公里的标准拨付给项目所在乡镇作为协调工作经费。

五、加强对通村公路建设的领导

为确保实现“十一五”通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了纳雍县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纳府办通〔2007〕33号),对全县的通村公路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各乡镇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尤其是交通部门要充实技术和管理力量。各乡镇各部门都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重视通村公路建设工作,理顺工作关系,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能,把通村公路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我县的公路建设呈现出新的面貌。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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