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芒市经济开发区 |
释义 | 芒市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经州、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共同研究决定设立。州、市划定的开发区面积为9.8平方公里。即东至芒市大街,西至芒市大河,南至芒核村南,北至芒市造纸厂。1993年4月,经省政府以云政复(1993)92号文件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第一期批准开发面积为2平方公里,即东至芒市大街,西至320国道芒市过境线东30米,南至丙门村北侧,北至南马河南侧。 芒市经济开发区已经成了西南边陲重镇-芒市这块古老土地上最具活力的经济快速发展地区之一,真正成为了潞西市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放眼整个芒市经济开发区,一片新城崛起在潞西富饶的土地上。如茵的绿地映衬着山的碧波,宽阔的道路和一幢幢高楼与优美的环境和谐并存。整个开发区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展示着一个现代化生态城市新区的勃勃生机,与芒市老城相融,今天的芒市经济开发区已经成为了德宏州、潞西市区域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和最具魅力的亮点之一。芒市经济开发区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经走过了建区之初的艰苦创业阶段,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开发区作为潞西市对外开放的经济先行区、调整产业结构的示范区,形成了潞西经济发展的重点,成为了全州开发区、合作区建设中最活跃的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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