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富强 |
释义 | 简介马富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电缆公司生产技术处原处长。马富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工程承揽公司一套商品房,并由该公司出资进行装修,受贿金额合计190余万元。 2011年3月14日上午,马富强被控受贿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出庭受审。 受审公诉机关指控,马富强利用原职务便利,在北京东风万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朝阳区双桥咸宁变电站西出线电力隧道工程过程中提供帮助,2005年12月,收受该公司出资171万余元购买的位于朝阳区水郡长安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由该公司出资21.6万余元进行装修。马富强涉嫌受贿的房产和装修款合计190余万元。 “我认罪。”对于指控的罪名,马富强表示没有异议,但称起诉书中指控他为东风万通公司提供帮助不是事实。他说:“我只是督促了工程进度,协调资金工程款的落实等,间接的帮助或许是有的。” “你说没有帮助不可能。这不是请你吃顿饭,而是一套房加装修将近200万。”面对公诉人的质疑,马富强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绕起圈子,先是讲述职务的变迁情况,后又扯起竞标一事。“请直接回答问题,你对东风万通有什么直接帮助?”公诉人再三打断马富强。“我说了可能有过间接帮助,比如在协调拆迁、资金到位、工程推进等方面。”马富强说。 行贿者供述,在工程过程中,马富强曾暗示过这个房子不错,想买房。于是他就买了一套并负担了房子的装修。对此,马富强否认自己给予过任何暗示,即便提过房子不错,也不是要房的意思。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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