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吕思勉讲秦汉帝国 |
释义 | 基本信息出版社: 长征出版社; 第1版 (2008年10月1日)丛书名: 领导干部读经典 平装: 690页 正文语种: 汉语 开本: 16 ISBN: 9787802044760 内容简介《吕思勉讲秦汉帝国(上下)》主要内容:领导干部读经典。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指出:个体自我的每一次伟大的提高,都源于同古典世界的重新接触。意大利文学家卡尔维诺说:经典是那些正在重读的书,经典是常读常新的书。 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历代经典作品中蕴藏着富民强国的丰富智慧、众多值得汲取和反思的经验教训。民为贵、君为轻的治国理念和民本思想,清正廉洁、克勤克俭的为官之道,允公允能、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如临如履、朽索驭马的防腐意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幸福观念,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忧患意识,精忠报国、捐躯济危的民族大义,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气节操守,自强不息、精进向上的积极人生,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的求是精神,温良恭俭、己欲达而达人的人间关爱,厚德载物、不涓细流的博大胸襟,等等,对领导干部有着重要的镜鉴和启迪作用。 《领导干部读经典》第一辑辑选民国人文精粹,囊括梁启超、章太炎、王国维、蔡元培、鲁迅、朱自清、郑振铎、吕思勉等大师级作品,为领导干部提供治国理政参考和修养镜鉴,是一套值得温故知新并具有现实指导价值的经典读物。 编辑推荐《领导干部读经典》辑选晚近人文精粹,为领导踱索“价值”和“判断”提供治国理政的思想,是一套值得温故知新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丛书。《吕思勉讲秦汉帝国(上下)》辑录了吕思勉先生的《秦汉史》。《秦汉史》是吕思勉先生的四部断代史之一,初版于1947年,后多次重版,是研究秦汉史的最基本参考书之一,已成为中国近代学术史上的经典著作。《秦汉史》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为政治史,按历史事件的顺序编排;后半部为社会经济文化史,采用分门别类的办法叙述。 媒体推荐中华文化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但它为世界所认识,走向世界,那是秦汉统一全国以后的事。从此以后,二千多年来,中国文化长期在黄河、长江流域,发展壮大。--秦汉统一以后,在长期统一政权管理下,各地区的文化,不断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交融汇同,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中华文化。 --任继愈 秦始皇建造了有阶梯的官僚金字塔。汉武帝布下了搜尽天下士的大网。合成为周朝比不上的大帝国的稳固结构,历时两千多年,断裂后还能重建。这是世界上称得上大帝国的国家都比不起的。 --金克木 作者简介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生于江苏常州一个“世代仕宦”的书香之家的他,十二岁以后在父母师友的指导下读史书,了解中国历史。16岁自学古史典籍。1905年起,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专修科等校任教。1926年起,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战期间,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目录出版说明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秦代事迹 第三章 秦汉兴亡 第四章 汉初事迹 第五章 汉中叶事迹 第六章 汉末事迹 第七章 新室始末 第八章 后汉之兴 第九章 后汉盛世 第十章 后汉衰乱 第十一章 后汉乱亡 第十三章 秦汉时社会组织 第十四章 秦汉时社会等级 第十五章 秦汉时人民生计情形 第十六章 秦汉时实业 第十七章 秦汉时人民生活 第十八章 秦汉政治制度 第十九章 秦汉学术 第二十章 秦汉宗教 后记 后记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笔名驽牛、程芸、芸等,江苏武进(今常州市)人。著名历史学家,和陈垣、陈寅恪、钱穆一起被推崇为现代史学四大家。 吕思勉注重排比史料,分类札记,长于综合研究和融会贯通,坚持不懈地涉猎古文献,又广泛阅读新出报刊,吸收和借鉴从西方引进的新文化、新思想和研究方法。他著述宏富,主要有:《白话本国史》和《吕著中国通史》,四部断代史:《先秦史》、《秦汉史》、《两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八部专史:《先秦学术概论》、《经子解题》、《理学纲要》、《宋代文学》、《中国制度史》、《中国民族史》、《史学与史籍》和《文字学四种》,以及大量的史学论文、札记、讲稿、教材和历史通俗读物。 吕思勉推崇顾炎武的“闳雅”、钱大昕的“渊博”、戴震的“论证”和章学诚的“辩达”,熟读“二十四史”等传统典籍,析解、分类、排比、考证史料,写下大量札记。吕著史实扎实而精确,历史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叙述清楚,见解独到而精辟。严耕望评其治学特色为:“通贯各时代,周赡各领域。” 本书辑录了吕思勉先生的《秦汉史》。《秦汉史》是吕思勉先生的四部断代史之一,初版于1947年,后多次重版,是研究秦汉史的最基本参考书之一,已成为中国近代学术史上的经典著作。《秦汉史》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为政治史,按历史事件的顺序编排;后半部为社会经济文化史,采用分门别类的办法叙述。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纰漏之处恐所难免,望广大读者不吝指正。 文摘奴婢之原有三:一日俘略:《史记·项羽本纪》: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秦吏卒多窃言日:“今能人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吸羽屠咸阳,收其宝货妇女而东。其破田荣,皆坑荣降卒,系虏其老弱妇女。汉王既灭项羽,诸民略在楚者皆归之,此战时所虏也。栾布为人所略卖,为奴于燕。孝文窦皇后弟广国,四五岁时,为人所略卖。《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蒲侯苏夷吾,鸿嘉三年,坐婢自赎为民,后略以为婢免。此皆平时恃强为之,实为罪大恶极。然王莽言当时之弊日“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兰,制于民臣,颛断其命,奸虐之人,因缘为利,至略卖人妻子”,本传始建国元年行王田时语。则其事几与粥卖同其普遍矣。二日罪人:此即所谓官奴婢,然亦可赏赐粥卖。如武帝赐异母姊修成君奴婢三百人;后汉东平宪王归国,特赐奴婢五百人;清河孝王出居邸,赐奴婢三百人;晋武践阼,以奴婢二人赐王基。又如汉傅大后使谒者买诸官婢,贱取之,复取执金吾官婢八人,见《汉书·毋将隆传》。是也。官奴婢既可赏赐粥卖,则有罪为奴者,自亦可在私家,故季布匿濮阳周氏,周氏髡钳布,并与其家僮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也。三日粥卖:此本民间因困穷而起。《汉书·食货志》云:“汉兴,接秦之敌,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则卖买人口,本为法令所禁。然此实所谓“法不能禁,义不能止”者。贾捐之语,见本传。故贾谊谓当时之民,岁恶不入,请爵卖子,几视若故常也。又有初以为质,后遂没为奴婢者。严助为淮南王谏伐闽越日:“问者数年,岁比不登,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如淳日:“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日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赘即质也。又有贩卖外国人者。《史记·货殖列传》日:“巴、蜀南御滇焚,焚僮。《汉书·地理志》作南贾滇、燹,滇、焚僮。西近邛、笮,笮马、旄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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