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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春秋左傅
释义

§ 左傳·隱公

(傳)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隱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經一·二)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

(經一·三)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經一·四)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

(經一·五)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經一·六)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經一·七)公子益師卒。

(傳一·一)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

(傳一·二)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為蔑之盟。

(傳一·三)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

(傳一·四)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傳一·四)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昵。厚將崩。」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傳一·四)遂置姜氏于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潁考叔為潁穀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遂為母子如初。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傳一·五)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緩,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贈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兇事,非禮也。

(傳一·六)八月,紀人伐夷。夷不告,故不書。

(傳一·七)有蜚。不為災,亦不書。

(傳一·八)惠公之季年,敗宋師于黃。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傳一·九)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臨,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太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

(傳一·十)衛侯來會葬,不見公,亦不書。

(傳一·十一)鄭共叔之亂,公孫滑出奔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鄭人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豫。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于翼。不書,非公命也。

(傳一·十二)新作南門,不書,亦非公命也。

(傳一·十三)十二月,祭伯來,非王命也。

(傳一·十四)眾父卒,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

隱公(經二·一)二年

春,公會戎于潛。

(經二·二)夏,五月,莒人入向。

(經二·三)無駭帥師入極。

(經二·四)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經二·五)九月,紀裂繻來逆女。

(經二·六)冬,十月,伯姬歸于紀。

(經二·七)紀子帛、莒子盟于密。

(經二·八)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經二·九)鄭人伐衛。

(傳二·一)二年,春,公會戎于潛,修惠公之好也。戎請盟,公辭。

(傳二·二)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歸。夏,莒人入向,以姜氏還。

(傳二·三)司空無駭入極,費庈父勝之。

(傳二·四)戎請盟。秋,盟于唐,復修戎好也。

(傳二·五)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

(傳二·六)冬,紀子帛、莒子盟于密,魯故也。

(傳二·七)鄭人伐衛,討公孫滑之亂也。

隱公(經三·一)三年

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經三·二)三月,庚戌,天王崩。

(經三·三)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經三·四)秋,武氏子來求賻。

(經三·五)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經三·六)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于石門。

(經三·七)癸未,葬宋穆公。

(傳三·一)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傳三·二)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于寢,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傳三·三)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傳三·四)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傳三·五)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愿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咸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傳三·六)冬,齊、鄭盟于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于濟。

(傳三·七)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于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隱公(經四·一)四年

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

(經四·二)戊申,衛州吁弒其君完。

(經四·三)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經四·四)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五)秋,翚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六)九月,衛人殺州吁于濮。

(經四·七)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傳四·一)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

(傳四·二)公與宋公為會,將尋宿之盟。未及期,衛人來告亂。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傳四·三)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欲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愿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公問於眾仲曰:「衛州吁其成乎?」對曰:「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矣。夫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也。夫州吁弒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務令德,而欲以亂成,必不免矣。」

(傳四·四)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故書曰「翚帥師」,疾之也。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傳四·五)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碏使告于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蒞于衛。九月,衛人使右宰醜蒞殺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蒞殺石厚于陳。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傳四·六)衛人逆公子晉于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書曰「衛人立晉」,眾也。

隱公(經五·一)五年

春,公矢魚于棠。

(經五·二)夏,四月,葬衛桓公。

(,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

(經五·五)邾人、鄭人伐宋。(經五·六)螟。

(經五·七)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經五·八)宋人伐鄭,圍長葛。

隱公(傳五·一)五年,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搜、夏苗、秋獼、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阜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書曰「公矢魚于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傳五·二)曲沃莊伯以鄭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隨。

(傳五·三)夏,葬衛桓公。衛亂,是以緩。

(傳五·四)四月,鄭人侵衛牧,以報東門之役,衛人以燕師伐鄭,鄭祭足、原繁、泄駕以三軍軍其前,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燕人畏鄭三軍,而不虞制人。六月,鄭二公子以制人敗燕師于北制。君子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

(傳五·五)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

(傳五·六)衛之亂也,郕人侵衛,故衛師入郕。

(傳五·七)九月,考仲子之宮將萬焉。公問羽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公從之。於是初獻六羽,始用六佾也。

(傳五·八)宋人取邾田。邾人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為道。」鄭人以王師會之,伐宋,入其郛,以報東門之役。宋人使來告命。公聞其入郛也,將救之,問於使者曰:「師何及?」對曰:「未及國。」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傳五·九)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於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傳五·十)宋人伐鄭,圍長葛,以報入郛之役也。

隱公(經六·一)六年

春,鄭人來渝平。

(經六·二)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于艾。

(經六·三)秋,七月。(經六·四)冬,宋人取長葛。

隱公(傳六·一)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更成也。

(傳六·二)翼九宗五正、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隨,納諸鄂,晉人謂之鄂侯。

(傳六·三)夏,盟于艾,始平于齊也。

(傳六·四)五月庚申,鄭伯侵陳,大獲。往歲,鄭伯請成于陳,陳侯不許。五父諫曰:「親仁善鄰,國之寶也。君其許鄭!」陳侯曰:「宋、衛實難,鄭何能為?」遂不許。君子曰:「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其陳桓公之謂乎!長惡不悛,從自及也。雖欲救之,其將能乎?商書曰:『惡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周任有言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則善者信矣。』」

(傳六·五)秋,宋人取長葛。

(傳六·六)冬,京師來告饑,公為之請糴於宋、衛、齊、鄭,禮也。

(傳六·七)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禮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隱公(經七·一)七年

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

(經七·二)滕侯卒。

(經七·三)夏,城中丘。

(經七·四)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經七·五)秋,公伐邾。

(經七·六)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隱公(傳七·一)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告終、嗣也,以繼好息民,謂之禮經。

(傳七·二)夏,城中丘。書不時也。

(傳七·三)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艾之盟也。

(傳七·四)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為宋討也。

(傳七·五)初,戎朝于周,發幣于公卿,凡伯弗賓。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于楚丘以歸。

(傳七·六)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蒞盟。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賴盟矣。」鄭良佐如陳蒞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傳七·七)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婚。

隱公(經八·一)八年

春,宋公、衛侯遇于垂。

(經八·二)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庚寅,我入祊。

(經八·三)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經八·四)辛亥,宿男卒。

(經八·五)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經八·六)八月,葬蔡宣公。

(經八·七)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來。(經八·八)螟。

(經八·九)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隱公(傳八·一)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有會期。宋公以幣請於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于犬丘。

(傳八·二)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不祀泰山也。

(傳八·三)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傳八·四)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于鄭。陳鍼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非禮也,何以能育?」

(傳八·五)齊人卒平宋、衛于鄭。秋,會于溫,盟于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傳八·六)八月丙戌,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

(傳八·七)公及莒人盟于浮來,以成紀好也。

(傳八·八)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以鳩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傳八·九)無駭卒,羽父請謚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謚,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為展氏。

隱公(經九·一)九年

春,天子使南季來聘。

(經九·二)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經九·三)挾卒。

(經九·四)夏,城郎。

(經九·五)秋,七月。

(經九·六)冬,公會齊侯于防。

隱公(傳九·一)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傳九·二)夏,城郎。書不時也。

(傳九·三)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

(傳九·四)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

(傳九·五)冬,公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

(傳九·六)北戎侵鄭。鄭伯禦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而速去之。君為三覆以待之。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從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師,前後擊之,盡殪。戎師大奔。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

隱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

(經十·二)夏,翚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經十·三)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經十·四)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

(經十·五)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隱公(傳十·一)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醜,盟于鄧,為師期。

(傳十·二)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傳十·三)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于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于我。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以王命討不庭,不貪其土,以勞王爵,正之體也。

(傳十·四)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傳十·五)九月戊寅,鄭伯入宋。

(傳十·六)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

隱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滕侯、薛侯來朝。

(經十一·二)夏,公會鄭伯于時來。

(經十一·三)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經十一·四)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隱公(傳十一·一)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為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于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愿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傳十一·二)夏,公會鄭伯于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隱公(傳十一·三)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于地,天其以禮悔禍于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婚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偪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及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隱公(傳十一·四)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潁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隱公(傳十一·五)王取鄔、劉、蔿、邘之田于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德之則也,禮之經也。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隱公(傳十一·六)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鄭伯與戰于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徵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隱公(傳十一·七)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宋不告命,故不書。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師出臧否,亦如之。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于策。

隱公(傳十一·八)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于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于狐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鍾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鍾巫,齊于社圃,館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賊弒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討寪氏,有死者。不書葬,不成喪也。

§ 左傳·桓公

桓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經一·二)三月,公會鄭伯于垂,鄭伯以璧假許田。

(經一·三)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

(經一·四)秋,大水。(經一·五)冬,十月。

桓公(傳一·一)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鄭。鄭人請復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許之。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為周公祊故也。

桓公(傳一·二)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結祊成也。盟曰:「渝盟,無享國!」

(傳一·三)秋,大水。凡平原出水為大水。

(傳一·四)冬,鄭伯拜盟。

(傳一·五)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

桓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經二·二)滕子來朝。

(經二·三)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亂。

(經二·四)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

(經二·五)秋,七月,杞侯來朝。

(經二·六)蔡侯、鄭伯會于鄧。

(經二·七)九月,入杞。

(經二·八)公及戎盟于唐。

(經二·九)冬,公至自唐。

桓公(傳二·一)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于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于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傳二·二)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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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5: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