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武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长武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属垂直管理单位,现隶属于咸阳市盐务管理局。 长武盐业公司系咸阳市盐业公司的下属企业,负责全县的食盐及工业用盐、畜牧用盐等的供应工作,共有干部职工30人,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负责全县食盐运销工作; 3.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盐业稽查,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碘盐。 4.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局司内设办公室、盐政稽查队、财务科、经营批发部、质检室。 领导班子任常明:长武县盐务管理局局长、长武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局及公司全面工作,主管财务、经营工作。 徐淑芳:长武县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局机关、公司日常工作,协管财务、办公室、党务、计划生育、信访,主管工会工作。 陈亚儒:长武县盐业公司副经理,协管盐政工作,稽查队、洪家食盐检查站工作、局、公司安全、卫生及质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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