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春社 |
释义 | 协会简介长春社(香港保护自然景物协会)成立于一九六八年,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民间环保团体。该社团积极倡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致力于自然保育、保护环境和文化遗产。其使命是提升当代和未来社群的生活素质,并确保香港履行对邻近地区以至全球生态环境的责任。长春社倡导合适的政策、监察政府工作、推动环境教育和带头实践公众参与,为完成使命全力以赴。长春社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监察环保政策及推广环境教育。 协会工作举办各类环保教育活动 在香港和中国内地进行自然保育计划 倡议湿地、树木的保育工作 政府政策提出意见 保护历史文物 其他:为旅游业人士而设的自然导赏员课程 协会宗旨该社团的宗旨包括: 1、成为有建设性的压力团体,提出社团的意见,促进及监察政府制订和执行环保政策。 2、支持及协助其他团体及机构推广环保和举办环保活动,包括提供意见和教材等资源。 3、主办多类型的环保活动以推广环境教育 组织构架2010/2011年理事会主席:林干礼太平绅士 副主席:侯智恒博士 义务秘书:罗惠仪博士 义务司库:易永发先生 理事:陈捷贵太平绅士、陈剑安先生、陈淑娴女士、何小芳女士、熊永达博士、黎广德先生、吴祖南博士BBS太平绅士、温国伟先生、胡国萍女士、易永林先生 总监 : 苏国贤先生 副总监 : 黄子劲先生 行政及会计经理: 麦永贤小姐 保育经理: 戚晓丽小姐 教育经理: 邓俊贤先生 项目经理: 王咏琹小姐 高级公共事务经理: 李少文先生 其他委员会及工作小组中国项目委员会 时事及对外关系委员会 筹款委员会 会员事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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