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超伯 |
释义 | 李超伯,山西省平遥县人,1920年2月10日生,1936年冬在山西太原参加牺牲救国同盟,任县政治干事。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李超伯参加晋中游击战争,任晋中游击三支队第二大队教导员,为开辟武(安)东根据地和坚持游击战争做出了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李超伯历任太行行署第二专署建设科长、太行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分局副局长。1947年随军南下,任豫皖苏边区第八专署副专员。1948年11月任豫皖苏边区商丘市市长。他任商丘市市长期间,为地方政权建设和组织支援前线,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建立健全了市政府各个工作机构,组建了市保安大队和工商联合会,积极恢复被国民党反动派破坏的各项设施,努力安定社会秩序,巩固新生政权,并亲率商丘市支前委员会,协同中原军区总兵站,胜利完成了支援淮海战役的后勤供应工作,同时动员扩充新兵源,补充第二野战军。 1949年3月,李超伯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后勤部财经处副处长。南京市解放,任南京市贸易总公司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超伯历任川南财经委员会秘书长,商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西南行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副秘书长,西南行政委员会统计局长。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司司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1956年12月,调化学工业部工作,先后任部长助理兼计划司司长、办公厅主任、副部长。1962年11月后,先后任国家物资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经济委员会委员、物资管理部副部长。期间,他为整顿繁荣市场,恢复发展国民经济,组建全国物资管理机构,加强物资的调储管理,保证重点基础工业和生产建设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迫害,直到1972年6月恢复工作,调任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甘肃省委常委、省委书记、省公交办公室主任、省革委会副主任等职。“文化大革命”的年代里,他和其他老同志一道,带领广大干群,抵制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排除干扰,全面开展企业整顿,使兰州化学工业成为全国化工系统的先进旗帜。 1977年8月,他被选为党的“十一大”代表。1978年7月,调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中国理事。1982年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改任国家城乡环境保护部顾问。1983年6月初,改任国家化学工业部顾问。同年6月27日逝世。他在分管环境保护工作期间,进行了大量的开拓性工作,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迅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李超伯毕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他以饱满的革命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圆满地完成了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他一生光明磊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始终保持一个老革命家的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他在患癌症住进医院的一年中,念念不忘党的事业,继续为开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出主意,想办法。在其病情恶化、生命垂危之际,还让人帮其搜集有关化工方面的资料,直到生命最后一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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