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兰溪市卫生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市卫生局是市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管理职能。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工作方针,制定并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通过行政手段调控卫生资源,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 二是执法职能。依法承担《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红十字会法》等7部法律,28个条例和400个规章的执法任务,规范公共卫生秩序,查处各类侵犯公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是预防保健职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面健康教育,对重大疾病进行预测和防治,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重大灾情、疫情和突发事件;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掌握、综合、分析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拟定卫生工作相关政策; 2、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 3、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有关综合性文件; 4、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市直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招聘、录用、调配、考核工作; 6、负责市人大议案、市政协提案的处理; 7、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8、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老干部工作; 9、负责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技术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 10、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负责卫生信息工作;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年度计划; 12、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协调、督查和管理;抓好文明机关创建活动; 13、抓好市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4、负责市直卫生系统普法教育、市直卫生系统工会以及人武部工作; 15、负责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16、监督检查本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对本系统直属单位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17、检查本系统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以及所辖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并按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之行为; 18、受理本系统直属单位的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19、负责受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 20、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1、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协调和直属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直属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2、指导本系统(单位)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23、完成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纠风办)交办的相关事项。 24、负责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25、贯彻实施有关卫生经济政策、卫生经济管理规范、标准和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6、负责市本级各项卫生事业费的预决算,全市卫生事业费的决算,指导、监督、检查市直各单位的财务工作; 27、按本省卫生装备标准,负责对全市有关大型装备采购计划的审核、申报、基本建设的计划申报、建设统计、审核上报及有关协调工作; 28、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审工作; 29、会同价格管理部门,参与制定市管卫生服务价格的申报、作价和管理,贯彻执行省定医疗收费标准和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 30、负责卫生事业统计工作; 31、负责市卫生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 综合业务科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 2、负责组织全市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3、负责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 4、负责医疗救护、义诊及医疗队的组织调度工作; 5、无偿献血组织工作; 6、协助做好《执业医师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的监督执法工作; 7、制订全市卫生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 8、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继续医学教育; 9、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的评审申报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10、指导全市医学科教机构的业务建设; 11、负责全市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 12、制订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对中医药人员和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执业资格的认定。 14、研究制订全市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和指导规划实施; 15、负责组织实施《中国妇女规划纲要》、《中国儿童规划纲要》和全市妇幼保健规划,监督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 16、与计划生育部门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17、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8、承担地方防治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艾滋病性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组织和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管理; 20、负责检查考核疾病控制机构的工作任务情况,负责管理和指导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工作; 21、组织、协调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 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科室(窗口)人员的业务水平; 2、负责本级全部卫生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及协调; 3、负责本级卫生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优质服务、便民服务等创新工作; 5、负责科内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达的具体工作事宜或阶段性工作落实; 7、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卫生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地址兰荫路118号 <!--end-->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