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 |
释义 | 主要职责1、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 3、牵头构建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专业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 4、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5、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 6、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7、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工作职责:协助市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公文信息等文字材料;负责材料的审核、缮印、递送和文件、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负责会务安排、公务接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后勤总务工作;负责系统干部、职工的劳动人事、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政治理论学习、职称评定考核、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党建统战、纪检监察、工团妇、文明创建、社务公开工作;负责普法综治、信访维稳、保卫保密、督促检查等工作。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负责系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报表汇编和财务分析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起草,检查监督下属单位执行财务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和措施;负责系统业务计划、计划编制、统计报表汇编工作;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财政、税收、信贷和资金调剂使用等工作; 业务(资产)经营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实施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开展连锁经营,建立新型业态;负责开展资产租赁、转让、修缮和维权;负责协调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和防汛救灾等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负责产权办理、过户、变更、登记和权证保管、建档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财产保险,确保社有资产营运安全;负责搭建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专业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创新服务平台;负责指导农信担保公司规范运作程序,规避担保风险,强化制订担保制度、监督制度。 合作经济指导科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供销事业和农民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思路、规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发展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着力提高供销社服务功能;负责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指导农产品营销,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4号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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