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昌邑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昌邑市国家税务局是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于1994年7月成立,下设11个内设机构、1个事业单位、1个直属单位和8个税务分局,现有在职正式干部职工175人,主要负责本地区内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主要职责昌邑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和昌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昌邑市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为11个,级别为正股级。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本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负责固定资产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2、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所得税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所得税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所得税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3、税政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4、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5、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监管。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纳税服务科与办税服务厅合署办公。在城区设实体化的办税服务厅一个,柳疃税务分局、夏店税务分局、围子税务分局、石埠税务分局、饮马税务分局、岞山税务分局各设置一个办税服务窗口,由所属税务分局管理,业务上由纳税服务科指导。 6、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7、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8、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纠风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9、税源管理一科、二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负责税收分析预警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的管理实施工作。 10、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统战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级别为副股级。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领导信息李兴津(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63年8月生,山东安丘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经济学院经济学会计专业毕业。历任安丘县税务局临浯税务所专管员、安丘县税务局稽查队队长,1994年6月任安丘市国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0年5月任昌邑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3年8月任昌邑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主任科员。2010年11月任昌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郝炬(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67年8月生,山东莱州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毕业。历任潍坊市二中教师,1992年11月起任潍坊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科员、计划财务科科员、计划征收分局副局长、计征科副科长。2005年12月任昌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曰清(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62年7月生,山东昌邑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历任潍坊市寒亭区财税局东庄税务所专管员、会计,潍坊市寒亭区税务局税务检察室科员,潍坊市寒亭区税务局稽查队科员、副队长、队长,潍坊市寒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潍坊市寒亭区国家税务局城区分局局长,2002年9月任昌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国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男,汉族,1958年1月生,山东昌邑人,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财政专业毕业。历任昌邑税务局城关所办事员、昌邑县税务局税政科科员、昌邑税务局城关税务所副所长、昌邑县税务局第一分局副局长、昌邑市国税局饮马分局分局长、昌邑市国税局城区分局分局长。2005年12月任昌邑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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