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口腔颌面部软组织伤 |
释义 | 疾病名称口腔颌面部软组织伤 疾病分类普通外科 症状体征穿通口腔和鼻腔,组织缺损;创口边缘坏死、有青紫、红肿、硬结和压痛;有异物。 疾病病因外伤。 诊断检查1.查明致伤原因、部位及受伤时间。注意有无休克、昏迷及身体其他处合并伤。 2.检查创伤性质(闭合伤、开放伤、贯通伤、盲管伤等)。开放伤应检查创口大小及深度,是否穿通口腔和鼻腔,有无组织缺损;创口边缘有无坏死、是否有青紫、红肿、硬结和压痛;有无异物,必要时作X线检查。 治疗方案1.清洁创面,去除异物,妥善止血。 2.清创时只剪除失活的组织。对创面边缘较整齐、无感染之组织,可不剪除。 3.非火器伤,伤后不论几天,只要创口无明显感染,经过彻底清创即可缝合;如已发生明显感染、应先控制感染,以后再行缝合。 4.火器伤创口较清洁者一般在24h内可缝合;超过24h,可作延期缝合或二期缝合。 5.感染的创口或裂开的创口,可拉拢作定位缝合;如不能缝合,也要将移位组织瓣放回原位。特别对眼睑、鼻翼、口唇要求作正确的定位缝合。 6.颊部全层缺损,首先应尽可能缝合粘膜和皮肤,关闭穿通口;如缺损较大,直接缝合将引起组织移位畸形和日后发生张口困难者,应将缺损四周粘膜与皮肤缘相互缝合。 7.耳郭或鼻翼之游离组织,在数小时以内者可用抗生素溶液洗涤后,再缝回原处。 8.涎腺损伤,应尽力控制感染使其及早愈合。如早期发现导管断开,应用抑涎剂如阿托品,管腔内放入细塑料管引流,再作端口吻合;严重毁损的腮腺组织,可结扎其近心端导管断口,以使腺体萎缩,以免形成涎瘘。 9.颌下部及颈部伤,应特别注意引流,如有脓肿应及早切开。 10.舌部受伤应及早缝合,以防与口底或下颌骨内侧创面粘连。缝合宜用粗线,缘距要宽,避免因水肿而致伤口裂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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