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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闭关政策
释义   清朝政府在对外关系中所执行的控制贸易及隔绝与外国交往的政策。清朝建立全国政权之后﹐厉行闭关政策。以乾隆二十二年(1757)为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不同时期。前期禁海(见海禁)的目的主要在于隔绝大陆人民与台湾郑氏抗清力量交通﹐防范人民集聚海上﹔以后则着重防禁“民夷交错”﹐针对外国商人﹐以条规立法形式﹐严加限制对外贸易。

顺治初年﹐清廷对来华贸易的外国商船﹐沿袭明朝成规﹐不许进入广州﹐只准于澳门交易。随后﹐由于东南海上郑成功抗清力量的存在﹐清廷愈严出海之禁。顺治十二年(1655)六月﹐闽浙总督屯泰请于沿海省份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于是清政府下令禁止官民人等擅自出海贸易﹐如有“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往番国﹐并潜通海贼(指郑成功)”﹐“或造大船﹐图利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治罪”。但仍有人暗通线索﹐贪图厚利﹐继续与郑氏贸易往来。顺治帝认为此乃立法不严所致﹐于十三年﹐下达“禁海令”﹐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违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入官﹐本犯产尽给告发之人。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保甲不行首告﹐论死。沿海可泊船舟处﹐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如有登岸者﹐防守官即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顺治十八年﹐清廷进一步下达“迁海令”﹐以保证“禁海令”的施行。强迫海岛和沿海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设界不得逾越。又在法律上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出境贸易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官吏庇纵者同罪。“禁海令”和“迁海令”使沿海居民流离失所﹐谋生无路﹐并严重地影响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以致沿海三十至五十里内﹐满目荒凉。

三藩战争期间﹐郑氏力量复入厦门﹐在福建沿海登陆。康熙十七年(1678)闰三月﹐康熙帝下令:“应如顺治十八年立界之例﹐将界外百姓迁移内地﹐仍申严海禁﹐绝其交通。”二十二年﹐清政府统一台湾。次年﹐开海禁。康熙帝称:“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命令沿海各省将先前所定海禁处分之例尽行停止。允许满汉人民出洋贸易﹐唯不准将硝磺军器等出洋。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个口岸对外国通商。

自开海禁之后﹐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不少人留居南洋。清政府因而担心“数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意防范”﹔并认为南洋各国历来是“海贼之渊薮”﹐于五十六年复行南洋海禁﹐严禁与南洋往来贸易﹐严令沿海炮台拦截前往船只﹐水师各营巡查。南洋海禁之后﹐本来一度繁荣的对外贸易﹐又复萎顿。沿海经济日趋萧条﹐给当地居民造成严重后果﹐以致有用四五千金建造的大船﹐任其朽蠹于断港荒岸之间。而生活无着之穷民﹐被迫逃亡海上﹐或铤而走险﹐“或为犯乱”。为此不少人奏请开禁。雍正五年(1727)﹐即南洋海禁十年后﹐清政府再开南洋海禁。限令出洋贸易之人三年内回国﹐否则不许回籍。

至干隆时﹐清政府再次厉行限制对外贸易。当时﹐英国人为了向北方推销其纺织品和接近产茶﹑丝地区﹐力图在广州以北扩张海口。英国通事洪任辉偕同英国武装商船多次驶至浙江定海﹑宁波。英国武装商船的到来﹐引起了清廷的重视。为了整肃浙省海防﹐干隆二十二年﹐清廷下令:“(夷船)将来只许在广州收泊贸易﹐不得再赴宁波﹐如或再来﹐必令原船返棹至广﹐不准入浙江海口。”这是清廷对外贸易政策的一大转折﹐即针对外国资本主义势力而厉行闭关政策﹐只准在广州一口贸易。

在对外贸易中﹐清政府又实行商行制度﹐即广州十三行﹐以进行垄断。清政府只允许少数殷实富商设立“公行”﹐负责与外商从事进出口贸易﹐并代表清政府与洋商交涉。干隆二十四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奏请制订《防范夷商规条》﹐规定“防夷五事”。即﹕永行禁止外国商人在广州过冬﹐必须冬住者只准在澳门居住﹔外商到粤﹐“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禁止中国商人藉领外商资本及外商雇请汉人役使﹔严禁外商雇人传递消息﹔于外国商船停泊处拨营员弹压稽查。“防夷五事”将对外贸易严加管理﹐有了明确的法规﹐使闭关政策形成为制度。嘉庆十四年(1809)﹐清政府又颁布《民夷交易章程》﹔道光十一年(1831)﹐先后制订了《防范夷人章程》和《八条章程》。这些章程﹐除重申“防夷五事”的规定外﹐又规定外国兵船只许外洋停泊﹐禁外国商人携带妇人以及在省城乘坐肩舆﹐等等。其中有关严拿贩卖鸦片人船等项﹐则是针对外国侵略者鸦片贸易的正确禁令。

清朝对外实行闭关政策﹐是封建经济的产物。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使人们彼此隔绝﹐在政治上自然产生闭关自守。干隆帝在其《敕谕英吉利国王书》中说:“天朝物产丰盛﹐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闭塞的封建自然经济﹐自然没有交往贸易的必要﹐清统治者反而以此骄人﹐夜郎自大。英国人也觉察到这一点﹐他们说:“在必需品上──虽然不是奢侈品上──可以自给﹐因此中国政府绝对不重视对外贸易﹐认为可以随意限制对外贸易。”

此外﹐满族统治者对汉族人民防范甚严﹐他们惧怕外国人支持汉人反抗清朝的活动。乾隆帝曾说:“民俗易嚣﹐洋商杂处﹐必致滋事”﹐所以清政府一再严申“从不许外籍人等稍有越境搀杂”。清政府制订各种“防范夷人章程”﹐目的是要隔绝中国人与外国人的任何交往。同时﹐清政府对出洋贸易的中国人也有种种严格限制﹐无论船只的大小﹐来往日期﹐贸易货物及其数量种类﹐均规定甚严。

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构筑了隔绝中外的一道堤墙﹐对中国社会的前进起了阻碍作用。由于对出海贸易横加限制﹐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中国人民与世界潮流隔绝﹐不明世界大势﹐而清统治者更是闭目塞听﹐其结果正如魏源所说:“以通事二百年之国﹐竟莫知其方位﹐莫悉其离合。”

1840年﹐英国侵略者终于用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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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9 8: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