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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释义

§ 简介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资料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文字改革机构。 直属国务院,成立于1954年12月。1985年12月16日 ,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 [2]

多年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执行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和整理汉字,推广普通话,制订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

在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方面: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 (1956);编印了《简化字总表》 (1964年,1986年修订后重新发表);与文化部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并以常用汉字代替生僻地名35处;又与文化部联合发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4)。

在推广普通话方面:与教育部、语言研究所联合举办普通话语音研究班9期(1956~1961);与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全国普通话教学成绩观摩会4届;与语言研究所合作成立普通话审音委员会(1956),审议异读词1800多条和地名读音190多个,编成《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

在推行汉语拼音方面:制订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起,全国小学开始教汉语拼音。在成立的前10年中,文改会所属文字改革出版社编辑出版了600多种文改书刊,其中包括大量注音读物。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工作遭到严重的破坏。以后才逐步恢复。

以后,主要是开展了许多语言文字的应用研究,还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出版机构—— 文字改革出版社,以及学术刊物《文字改革》等。主要做了下列各项工作:利用电子计算机对《辞海》所收1.6 万多字进行了汉字结构及其构成成分的分析统计,利用计算机对1977~1982年间的汉字使用情况进行了频度统计,利用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抽样统计了10个省市的姓氏人名用字,对福建、广东、广西地名生僻字进行了调查并编制这3个省区的地名生僻字表,对《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作了修订,使汉语拼音方案获得国际公认并由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分别决定汉语拼音方案为拼写中国地名和在文献工作中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利用汉语拼音进行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发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在省市成立省市一级的文字改革委员会或文字改革办公室。

§ 成立之初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员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国务院任命吴玉章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胡愈之为副主任;吴玉章、胡愈之、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并进行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筹备工作。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任命丁西林、王力、朱学范、吴玉章、吕叔湘、邵力子、季羡林、林汉达、胡乔木、胡愈之、马叙伦、韦悫、陆志韦、傅懋、叶恭绰、叶圣陶、叶籁士、董纯才、赵平生、黎锦熙、聂绀弩、魏建功、罗常培等23人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常务委员会,任命胡愈之、韦悫、丁西林、叶籁士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 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资料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吴玉章主任作了报告。他说:“前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成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这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是机构性质的改变。过去基本上是研究机构,现在就不同了,不能仅仅做研究工作,而应该走到人民中间去,走到生活中间去,根据政府的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来推行各项文字改革的具体工作,把中国文字改革运动向前推进一步。”他指出:“一九五五年要发动全国讨论《汉字简化方案》,要继续整理汉字,编订汉字标准字表,还要拟出拼音文字的初步方案,展开群众性的讨论,同时进行广泛的试验。此外,还要研究和推行标准音教学。要解决同音词问题,并规定词的连写规则,试编常用词汇,等等。”

会议最后通过了修正后的《汉字简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计划大纲(草案)》。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的成立说明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文字改革的重视,标志着全国掀起文字改革运动的时期即将到来,同时也意味着文改会的责任加重了。

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提出了一九五五年的工作任务,这就是做好三项准备工作:

1.制定《汉字简化方案》;

2.制定《汉语拼音方案》;

3.研究和推行标准音(普通话)的教学。

一九五五年一月八日,文改会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组织大纲(草案)》和吴玉章提出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业务部门主任、副主任名单:秘书长叶籁士,副秘书长庄栋、赵平生;拼音方案部主任吴玉章,副主任胡愈之;汉字整理部主任叶恭绰,副主任魏建功、曹伯韩;技术指导部主任丁西林;宣传推广部主任韦悫,副主任庄栋(兼);编辑出版部主任林汉达;方言调查部主任丁声树;词汇研究部主任吕叔湘;语文教学部主任叶圣陶。[3]

§ 历史沿革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员

1949年,吴玉章给毛泽东写信,提出为了有效的扫除文盲,需要迅速进行文字改革。毛泽东把信批复给郭沫若、茅盾等人研究,于1949年10月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协会。12月,吴玉章任常任理事会主席。

1951年12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马叙伦任主任委员,吴玉章任副主任委员,丁西林(丁燮林)、胡愈之、黎锦熙、罗常培、王力、韦悫、陆志韦、林汉达、叶籁士、倪海曙、吕叔湘、周有光12人为委员。

1954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为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23位委员是丁西林、王力、朱学范、吴玉章、吕叔湘、邵力子、季羡林、林汉达、胡乔木、胡愈之、马叙伦、韦悫、陆志韦、傅懋勣、叶恭绰、叶圣陶、叶籁士、董纯才、赵平生、黎锦熙、聂绀弩、魏建功、罗常培。吴玉章为主任委员,胡愈之为副主任委员,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叶籁士为秘书长。11月,吴玉章任主任。取代原政务院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

1955年1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5年7月13日,中国国务院另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必武,副主任委员郭沫若、马叙伦、胡乔木,委员有张奚若、沈雁冰(茅盾)、许广平、朱学范、邵力子、张修竹、项南、徐忻、老舍、曾昭抡、邓拓、傅彬然等,审订上列草案。同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简化汉字修正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1956年1月31日,《汉字简化方案》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

1956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初稿)》。

1964年3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发出《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扩大了类推简化的范围。5月,发布《简化字总表》。

1965年1月,出版《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1965年1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异体字整理表(修订稿)》。

1976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征求意见稿)》。

1977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1985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仍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1994年2月14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为国家教育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199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对外仍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牌子。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目前的主任是教育部副部长郝平。

§ 工作机构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员

“文化大革命”前,国务院设有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现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还没有恢复。全国只有少数几个省市设有文字改革、推广普通话机构。为了进一步开展文字改革工作(包括推广普通话),请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研究如何做好本地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包括推广普通话)。除已经成立文字改革委员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成立文字改革委员会或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如要成立这一机构,可由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宣传、工业、交通、邮电、广播电视、商业、旅游、公安、解放军、工青妇等单位的领导同志兼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不成立文字改革委员会的,一般要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字改革或推广普通话办公室,办公室可设在教育厅(局)内,合署办公,协同工作。文字改革或推广普通话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干部三至五人(事业编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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