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考订十科法 |
释义 | 【名词解释】 考订十科法,诗词技巧之一,名称来源于刘铁冷所著《作诗百法》。考订十科法是从诗的主题、情趣、神韵、气势、义理等多角度进行阐述,其十科分别为:意、趣、神、情、气、理、力、境、物、事。考订十科,对于诗词的创作、修改和理解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诗之有十科,在学者性之所近能自领会耳。有巧有拙,有虚有实,有深有浅,有奇有正。朴如汉魏,丽如六朝,盛如唐,昌如宋,发扬如明清。诗家数千,诗集数万,而综核十科,如锥画沙,如印涂玺,盖自有流传弗替者,未可轻视也。 【分类解析】 考订十科法: 意 作诗先当命意,如构宫室,必须法度形制已备於胸中,始施斧斤,以此实验取譬,则风之於空,春之於世,虽蹔有其迹,而无能得之於物者,是以造化超妙,变幻易成,立意不凡,情意愈远。 趣 意之所不尽而有余者之谓趣,是犹听钟而得其希微,乘月而思游汗漫,窅然真用,将与造化周流,此其趣也。 神 以变化诗道,濯炼性情,会秀储真,起源达本,皆其神也。 情 是由中心静想中生,不必尽论,不必不论,犹月於水,触虑皆然,神於诗为色为染,情染在心,色染在境,一时心境会融而情出焉。 气 其於条达为清明,滞著为昏浊,情贵乎流通,虚往无碍,盛大等乎空量,熹微蔼如春和,然非果有所自而生之者,愈不可知。 理 有所兴趣而言也,故凡一事之感,一物之悟,皆兴起也,而其悲欢通塞总属自然,非有造设惟不尽其所已尽之兴,犹王家之疆里也。 力 今之行路,将有所即,靡不由是而达,然犹有所未至,非日积之功既深,则足力之病进。论辩诗且然,非寻思之功深,则材力之病进,要在驯熟,如与握手俱往。 境 耳闻目击,神寓意会,凡接於形似声响,皆为境也。然达其幽深玄远,发而为佳言,遇其浅深陈腐,积而为俗意,复如心之於境,境之於心。心之於境,如镜之取象;境之於心,如灯之取影,亦各因其虚明净妙,而神悟自然。故於精思经营,如在图画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物 凡引古证今,当如己造,无为彼夺,如窅然色之胶青,空然水之盐味。 事 诗指其一,而不可著,复不可脱,著则落在陈腐窠臼,脱则失其所以然,必究其形体之微,而超乎神化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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