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军政府宣言 |
释义 | 又称《同盟会宣言》。中国同盟会的纲领性文件。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冬,由孙中山、黄兴、章炳麟等人在日本东京制订。共1500余字,主要内容为宣布军政府的革命纲领及实现这一纲领的步骤。宣言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口号,阐释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纲领;要求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提出建立资产阶级议会制的共和国,“凡国民皆平等而有参政权”。规定分“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相互嬗进的时期,以渐趋实现上述纲领。宣言还第一次将革命后新建立的国家称为“中华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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