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府 |
释义 | 基本信息拼音:fǔ 注音:ㄈㄨˇ部首:广,部外笔画:5,总笔画:8 五笔86:YWFI 五笔98:OWFI 仓颉:IODI 郑码:TGND 笔顺编号:41332124 四角号码:00240 UniCode:CJK 统一汉字 U+5E9C 府在中文里面具有以下含义:现代汉语对地方政府的简称,如港府(香港政府)、省府(省政府)、市府(市政府)、县府(县政府)等。 现代汉语对地方政府行政中心的指称,常冠以“府”。如首府、州府等。 日本行政区划名称,级别共分都道府县四级。如:大阪府。 中国古代 行政区划名称。 详细释义〈名〉(1) (形声。从广( yǎn),表示与房屋有关,付声。本义:府库,府藏。古时国家收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 (2) 同本义 [repository] 府,文书藏也。——《说文》 开府库,出币帛。——《淮南子·时则》 在府言府。——《礼记·曲礼》 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史记·项羽本纪》 以问公卿,亦以为虚费府帑。——《汉书·匈奴传》 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清· 洪亮吉《治平篇》 (3) 又如:府室(国家书库);府库(官府储存财物、兵甲的仓库);府实(府库中的财物);府帑(国库;国库所藏的金帛);府钱(府库的钱财) (4) 古代管理财货或文书的官吏 [financial or documental official]。如:府吏(古时管理财货文书出纳的小吏) (5) 官署。汉至南北朝多指高级官员及诸王治事之所 [government agency;seat of government] 以八法治官府。——《周礼·太宰》。注:“百官所居曰府。”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诸葛亮《出师表》 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宋· 文天祥《< 指南录>;后序》 (6) 又如:府上(官府,衙门;今尊称对方家宅或家乡);府厅(官署的厅堂);府朝(官署;王府);府幕(府署的幕僚) (7) 第宅。地方行政长官或达官贵人的官邸 [mansion;offlcial residence]。如:王府(有王爵封号的人的住宅);府寺(古代公卿的官舍);府舍(官舍,官邸) (8) 唐朝至清朝的行政区划,比县高一级 [prefecture]。如:顺天府,济南府;府元(府试头名);府庠(州府里的学校) (9) 对别人住宅的敬称 [your home]。如:造府请教 (10) 通“腑”。脏腑 [internal organs of human body;viscera] 所谓上喘而为水者,阴气下而复上,上则邪客于藏府间,故为水也。——《素问》 (11) 又 五藏已伤,六府不通。 (12) 又如:六府(中医指胃、小肠、大肠、膀胱、胆和三焦) 〈动〉(1)通“俯”。屈身,低头,与“仰”相对 [bow one's head] 王府而视之,其宫榭若累块积苏焉。――《列子·周穆王》 (2)又如:府然(屈身、低头的样子) 府城 fǔchéng [prefectural city] 旧时府级行政机构所在地 府绸 fǔchóu [poplin] 由棉、涤、毛、锦或混纺纱织成的平纹细密织物 府邸,府第 fǔdǐ,fǔdì (1)[mansion house;official residence]∶贵族官僚的住宅 (2)[hall]∶中世纪王公贵族的城堡或邸宅 府尹 fǔyǐn [prefectural magistrate] 府级的最高长官,相当明清时代的知府 府治 fǔzhì [site of prefectural government] 知府衙门的所在地 府 fǔ ㄈㄨˇ (1)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库。天~。 (2)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邸。~第。王~。~上。 (3)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等级在县和省之间:开封~。~尹。~治。~试。首~。 (4)国家行政机关:政~。官~。 (5)古同“腑”,脏腑。 方言集汇粤语:fu2 客家话:[客英字典] fu3 [陆丰腔] fu3 [梅县腔] fu3 [宝安腔] fu3 [客语拼音字汇] fu3 [东莞腔] fu3 [海陆丰腔] fu3 [沙头角腔] fu3 [台湾四县腔] fu3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名称在唐代的行政区划中,不但有唐太宗新开的“道”,还有唐玄宗新开的“府”。最早设府是在开元元年(713年),玄宗升国都雍州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为河南府。以后,设置和改置的府增多,成为唐朝行政区划中的一个重要的单位。综观唐代诸府大致可分为三类:(1)诸京都(包括陆续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驻跸之地改置为府,以示不同于常州,如并州改置为太原府,荆州改置为江陵府。终唐之世,此类府有10个: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江陵府。(2)在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当初专理军事,不涉民政;晋始兼任刺史;北周时改都督为总管;唐武德七年(627年)改称都督,兼理军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区划之一级,如扬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景云初年(710年),唐有都督府24,分辖国内各州,惟畿内诸州不隶。但不久即以权重而废。(3)边地置都护府。都护之名起自西汉,当时在西域设有都护。唐太宗平定高昌后,始设安西都护府,其后渐次增置,至唐中宗时共有6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单于都护府、安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宋代路下为府、为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当时,国都、陪都,皇帝诞生、居住和巡游过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为府,情况与唐朝很相似。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元丰八年(1085年)时,全国有府14、州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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