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占良 |
释义 | 个人履历金占良1958年5月出生于内蒙古库伦旗库伦镇,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同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被聘为北京首届法律援助团成员。现为北京市泓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并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金占良律师,现为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经常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天津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京华时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法制晚报》、《竞报》《中国交通报》等媒体的采访。是《法律与生活》、《北京晨报》等报刊杂志长期撰稿人。在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 擅长领域民商法律事务及重大刑事辩护与代理; 1、房地产、项目投资、土地、工程、公司、合同,知识产权、刑事、侵权、婚姻、继承等诉讼和非诉法律实务; 2、对于再审等申诉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思路。 主要经历金占良曾任中小学教师、团旗县委书记、总工会主席、公司总经理,经营管理过大型农牧场,1987年当选为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代表大会代表。 个人成就自1994年执业以来,先后代理处理民商事、刑事案件近千起,涉及地域有香港、台湾、澳门、新加坡、韩国、英国、俄罗斯及中国大部分省市地区;其中典型案例有: 1、代理绥芬河鸿英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诉俄罗斯万畅俄罗斯万畅国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胜诉; 2、成功为“著名演员吴若甫被绑架案”主犯被告朱平全辩护;使其免于死刑,判无期; 3、为“北京地铁伤害案”受害人吴华林代理成功申请再审,使受害人吴华林一次获 赔80 万元人民币; 4、为“垂杨柳医院与张悦阳医疗纠纷”脑瘫患者张悦阳代理,经过二审、再审为其获得60万赔偿; 5、为“X然被出租车司机伤害致死”案被害人父母代理经过再审获赔67万元; 6、为“北京宣武鞋业有限公司与武旭东经济纠纷”案宣武鞋业代理胜诉; 7、为“XXX票据诈骗”案被告人XX辩护,终审判决被告某某获得最低刑; 8、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代理以检察院不予起诉结案; 9、为“赵丹诉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高忠义再审案”代理,成功提审等等。 执业理念始终坚持“诚实为人、认真做事、高度负责”的理念和“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为原则,为委托人谋取最大利益。 遵循这样的格言:1、我只向真理低头;2、三人同行必有吾师;3、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交四方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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