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节能认证 |
释义 | 节能认证简介节能认证是指依据各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活动。我国的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和指导,认证的具体工作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节能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节”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节能、节水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电器、办公设备、照明、机电、输变电设备、建筑等产品的节能认证,以及工业水处理、城镇用水、农业排灌、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等产品的节水认证。旨在通过开展资源节约认证,促使消费者对节能产品的主动消费,引导和鼓励节能产品的推广和技术水平的进步。 中国产品节能认证标志,由“energy”的第一个字母“e”构成一个圆形图案,中间包含了一个变形的汉字“节”,寓意为节能。缺口的外圆又构成“C HINA”的第一字母“C”,“节”的上半部简化成一段古长城的形状,与下半部构成一个峰火台的图案,一起象征着中国。“节”的下半部又是“能”的汉语拼音第一字母“N ”。整个图案中包含了中英文,以利于国际接轨。 中国产品节能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属于中国产品节能认证管理委员会,使用权归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凡盗用、冒用和未经许可制作本标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中国节能认证申请流程一、资料准备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填写《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连同下列材料一并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申请方与受审核方不同,亦应提供申请方的证明材料); 2) 产品注册商标证明; 3) 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要求时); 4) 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批量转产鉴定材料); 5) 产品标准(指产品明示标准,如执行国家标准则不必提供); 6) 产品电工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安全检验报告;(列入国家安全认证强制监督管理的产品目录) 7) 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以及受控关键零部件性能检验报告; 8) 制造厂质量手册; 9) 需要时,TOBY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同时可提交下列资料以供参考: 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2)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认证); 3)实验室认可情况资料。 二、受理申请 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TOBY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节能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给定认证项目编号。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尚不充分的,TOBY将与申请方联系(电话、传真等通讯手段),通知其在规定的30天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进行相应整改,必要时发出《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直至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符合要求为止。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方撤销本次申请。 与申请方签订《节能产品认证合同书》随同《受理节能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TOBY还将发出《节能产品认证合同书》(一式两份)确定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受审核方/制造厂、产品商标)、工厂审核及产品抽样完成日期、认证付费要求和时机、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同时通知企业认证费用预算。如申请方对合同内容及认证费用预算无异议,应在TOBY实施工厂审核前完成认证合同书的签订工作。合同书有效期为四年,如果认证范围(包括认证产品类型、制造厂等)没有变更,每次扩大认证时不再另签合同书。 三、产品检验 1、产品检验依据: 产品标准或TOBY认证技术要求. 2、产品检验步骤 1) TOBY根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定认证单元及抽/送样范围和数量,向企业寄发《产品抽/送样通知书》; 2) 由TOBY指定审查组或工作人员负责抽样、封样,并在《抽样单》上盖章签字,由企业负责将样品送达CSC指定的检验机构. 3) 须在现场检验的,由检测机构派人到现场检验. 4)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检验机构的收费标准向检验机构直接交纳. 5) 检验机构向TOBY出具两份产品检验报告,TOBY负责将其中一份报告转交给申请企业. 四、评定与注册 1、评定形式 认证评定由TOBY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认证评定主要以会审或函审的形式进行. 2、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主要包括:审查组提交的"工厂审查报告"及TOBY作出的评价报告;"产品抽样检验报告"及TOBY作出的评价报告. 3、认证评定 1) TOBY组织评定组,按照评定依据,对工厂审查结果和产品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认证评定意见.TOBY主任依据专家评定组的评定意见,做出认证注册与否的判定.对符合产品认证要求的申请方及其产品签发产品认证证书. 2) 根据评定结论,TOBY向申请方发出《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 4、注册手续 通过产品认证的企业,在接到《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后,应办理以下注册手续: 1) 签订《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协议书》; 2) 领取产品认证证书,办理标志使用事宜. 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范围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使用权归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凡盗用、冒用和未经许可制作本标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中国产品节能认证如下: · 701001 计算机 · 701002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 · 701003 微型计算机用开关电源 · 701004 传真机 · 701005 打印机 · 701006 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 · 701007 复印机 · 701008 显示器 · 701009 扫描仪 · 701010 服务器 · 701033 道路照明灯具系统 · 701101 电缆桥架 · 701103 电力金具 · 701104 低压配电节电器 · 701106 不间断电源 · 701107 风机、泵类负载变频调速节电装置 · 701201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 701203 通风机 · 701202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 701204 清水离心泵 · 701205 三相配电变压器 · 701206 电脑控制高速平缝缝纫机 · 701207 密集绝缘型母线槽 · 701209 电源插座和转换器 · 701210 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 70121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 701212 交流接触器 · 701213 小功率电动机 · 701301 家用微波炉 · 701302 储水式电热水器 · 701303 家用自动电饭锅 · 701304 家用电磁灶 · 701305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 701306 冷水机组 · 701307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701308 饮水机 · 701309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 701310 水源热泵机组 · 701311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 701313 家用电冰箱 · 701314 房间空气调节器 · 7013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 701316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 · 701317 空调用制冷压缩机 · 701318 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 701319 交流电风扇节能产品 · 701320 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 701321 平板电视 · 701322 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 · 701323 商用开水器 · 701324 商用电磁灶 · 701401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 701402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 701403 单端荧光灯 · 701404 高压钠灯 · 701405 金属卤化物灯 · 701406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701407 高压钠灯镇流器 · 701408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 701409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 701410 LED筒灯 · 701411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 701501 建筑门窗 · 701502 中空玻璃 · 701507 铝合金建筑型材 · 701508 无机绝热制品 · 701601 汽车 · 701701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 · 702101 太阳热水系统 · 702102 燃气灶具 · 702103 家用吸油烟机 · 702104 数字投影机 · 704001 水嘴 · 704002 整体浴室 · 704003 水箱配件 · 704004 水资源管理系统 · 704005 便器冲洗阀 · 704006 淋浴器 · 704007 便器 · 704008 工业洗衣机 · 704009 淋浴房 · 704010 洗衣粉 · 704011 花洒 · 704013 液体洗涤剂 · 704014 织物漂洗产品 · 704015 旋转式滗水器 · 704016 格栅除污机 · 704018 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 · 704019 中空纤维超滤膜组件 · 704020 再生水利用装置 · 704021 冷却塔 · 704022 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 · 704023 空冷式换热器 · 704024 管材 · 704026 2-膦酸基-1,2,4-三羧基丁烷 · 704027 丙烯酸-丙烯酸酯类共聚物 · 704028 异噻唑啉酮衍生物 · 704029 IC卡冷水水表 · 704030 氨制冷装置用淋水式冷凝器 · 704031 蝶阀 · 704033 给、排水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 · 704034 旋转式喷头 · 704035 滴灌带(管) · 704036 轻小型喷灌机 · 704037 电动大型喷灌机 · 704038 自动清洗网式过滤器 · 704039 非旋转式喷头 · 704041 恒温水嘴 · 706001 家用电动洗衣机 澳洲MEPS认证澳大利亚能源定额标签(The Energy Rating label)是一种比较标识,标签图形(如下图所示)包含一个矩形底座和底座顶部的一个半圆,这个半圆呈“表盘”状图形,标识星级定额。表盘半圆标有六星,沿着刻度盘的顺时针方向排列,星级越多,表明能效越高,运行成本越低。底座中间用数字标识该电器“正常”服务条件下的年(或每小时)评估的耗电量(洗衣机用水量),即CEC。 MEPS测试与登录注册 产品先要经过实验室测试,符合相关标准并取得测试报告,持有效测试报告给澳洲当地代理商向澳洲政府机构(如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提出MEPS登录申请,登录核可后,将获得授权信。MEPS对测试实验室没有要求,基本具有ISO/IEC17025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都是可以接受的,TOBY LAB在澳洲与新西兰皆有合作之当地代理商,可接受TOBY LAB 出具的测试报告,并向澳洲政府机构进行网上注册。 MEPS发出的授权信有效期为5年,除非测试所依据的标准有改版或变动,授权信的有效期方可能视情况有所异动。 美国能源之星美国能源之星(ENERGY STAR)属于自愿保证标识。1992年的美国《能源政策法》(EPAct)要求针对各类办公设备制定自愿性的节能方案,美国环保署(EPA)创立了自愿性保证标识制度“能源之星”,为促进能效产品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开始涉及的产品只有计算机和显示器,1995年扩展到办公设备和住宅加热制冷设备,之后环保署联合能源部(DOE),进一步在美国家用和商用终端产品、办公设备、照明产品、商业食品供应设备、新建房屋以及商业和工业建筑物规定了更高的能效标准和技术要求,并通过实施一些优惠措施鼓励商家和消费者自愿实施。“能源之星”在美国EPA和DOE的倡导下,不仅在终端用能产品上开展节能认证,而且对新建房屋、商业和工业建筑物开展节能,并指导每个家庭实施节能计划。同时,将节能的伙伴关系推广到全社会,即通过区域能效组织、产品制造商、零售商、建筑商、各企业与环保署和能源部签定合作伙伴协议,来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能源之星”标志作为产品标识和合作关系的一部分,除了满足要求的产品可以使用外,满足要求的商业及组织也可以使用其名字和标志。 “能源之星”标识要求为自愿性要求,但在节能管理与能效标准方面,它不仅在美国本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已成为了一个国际性的节能标志,目前已被加拿大、日本、欧盟、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引进。从1992年诞生到现在,“能源之星”标准已经发布了4个正式版本,特别是2007年7月实施的代表计算机节能领域先进标志的“第四版计算机能源之星标准”使其成为节能产品的市场导向。加贴“能源之星”能效标签成为美国能效标识制度中影响范围最广、实施最为成功的一种能效标识制度。贴上了“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就标志着它已经获得了美国能源部和环保署认可的能耗指标,消费者主要依据该标签来选购节能产品,同时,依据联邦政令,还可获得政府的优先采购。 欧盟ERP认证2009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了EuP指令(2005/32/EC)的改写指令,《确立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2009/125/EC)(简称ErP Energy-Related Products),并在公布之日起20日生效。新指令正式生效后,将取代现行的EuP(Energy-using Products)指令。ErP = Energy-related Products,即能源相关产品。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而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它包括那些被ErP指令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的部件,它们作为独立部件针对最终用户被投入到市场和/或被交付使用,而且它们应能够被独立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ERP指令的主要名词: 1)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简称ERP): 是指依靠能源输入才能操作,以及那些用来发动、运送及测量该能源的上市产品。 2)执行措施-根据ERP指令批准为确定的ERP规定环境化设计要求或环境因素的要求。 3)生态学档案(Ecological profile)是指一种记述说明,描述该ERP整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生态投入与产出(如原料、排放及废弃物)。 4)环境化设计-将环境要素融入产品设计﹐以达到提高能耗相关产品在全生命周期环境性能的目的。 5)环境化设计规定(Eco-design requirement)是指任何一种关于ERPs产品或它的设计在提升环境绩效时的规定。 2005/32/EC指令属于筐架指令,已经进行了修改,新的草案已经正式颁布。 在指令(及草案)第34条明确指出,本指令是对现行共同体法律文件的补充,包括1992年9月22日关于用标签和标准产品信息表明家用电器对能源和其它资源消耗的第92/75/EEC号理事会指令、2000年7月17日关于修订共同体生态标签奖励计划的第1980/2000(EC)号欧洲. 加州CEC认证CEC认证是由美国加里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 )于2005 年 12 月 30 日依法实施的电器能效法规(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该法规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用电产品的效率,节约能源,减少气体排放和温室效应。 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出现在日常生活,“节省能源”将成为21世纪所有人必须面对的迫切问题。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CEC)即将在2006年7月1日针对AC-DC与AC-AC外部电源供应器的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全新的强制性标准,届时,几乎所有电子产品都将遭受冲击。 该标准将涵盖所有使用外部电源供应器(如充电器和适配器)的产品,包括手机、家用无线电话、便携式音乐播放器、掌上游戏机、玩具等,并要求这些产品在待机与使用状态下以更有效率的方式运用能源。 这意味着在2006年中以后,所有在美国使用,以及要销往美国的变压器、外部电源供应器、适配器、充电器都必须改变设计。 除了节省能源外,CEC的新规范也将在环保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据该公司统计,若所有加州的外部电源供应器都能遵循新的标准,则每年加州将能减少超过360,000吨的二氧化碳放射量,这个数目相当于60,000辆汽车的每年放射量。 该法规规定,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设备能效法规,该法规为58 类电气产品规定了能效指标要求、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按照该法规要求,电气产品必须由资质实验室按美国相应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国加州销售。 CEC是美国加州的强制申请认证项目。相关管控产品如Power Supply如要在美国加州境内销售,需在2006.7.1之前, 取得CEC 认证, 如果不能达到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 新规范的要求申请装置, 一律禁止在美国加州贩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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