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丕终制 |
释义 | 何谓终制一、父母去世服满三年之丧。《北齐书·高乾传》:“先是信都草创,军国权舆, 乾遭丧不得终制。” 唐·元稹《南阳郡王赠某官碑文铭》:“遭太夫人丧,号叫请罢,遂克终制。” 金·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三》:“先生赴约,可以献物为定,比及莺莺终制以来,庶无反覆以断前约。” 二、死者生前对丧葬礼制的嘱咐。《三国志·魏志·文帝纪》:“冬十月甲子,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曰……”《晋书·宣帝纪》:“先是,预作终制,於首阳山为土藏,不坟不树。”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有《终制》篇。 曹丕终制曹丕终制,即为三国时期曹魏高祖(《资治通鉴》称“世祖”)文皇帝曹丕生前对丧葬礼制的嘱咐(取终制的第二个意思)。曹丕终制中有关于其死后葬制葬式的明确指令。曹丕终制亦是曹丕严厉的遗言,其中所透露出的陵墓安全意识,反映了人们的死亡观和安葬观的若干特征。 背景介绍汉魏时期社会激烈动荡,曾经导致了对传统文化的剧烈冲击。这一时期的历史记录中,多见民间发掘冢墓的现象。汉末三国时期的盗墓现象的严重致使种种反盗墓的形式中,出现了所谓“疑冢”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盗墓者的情形。其中,以曹操所设置的“疑冢”最为著名,据传曹操共设,计有72座疑冢,来防止盗墓。疑冢的设计体现了盗墓与反盗墓的斗争。 终制记载据《三国志·魏书二·文帝纪第二》记载: …… 冬十月甲子,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曰:“礼,国君即位为椑,存不忘亡也。昔尧葬谷林,通树之,禹葬会稽,农不易亩,故葬於山林,则合乎山林。封树之制,非上古也,吾无取焉。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故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季孙以?兴璠敛,孔子历级而救之,譬之暴骸中原。宋公厚葬,君子谓华元、乐莒不臣,以为弃君於恶。汉文帝之不发,霸陵无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树也。霸陵之完,功在释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是释之忠以利君,明帝爱以害亲也。忠臣孝子,宜思仲尼、丘明、释之之言,鉴华元、乐莒、明帝之戒,存於所以安君定亲,使魂灵万载无危,斯则贤圣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贵人以下,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前又以表其处矣。盖舜葬苍梧,二妃不从,延陵葬子,远在嬴、博,魂而有灵,无不之也,一涧之间,不足为远。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 …… 概述评价曹操史称“非常之人,超世之杰”,其陵墓“居贫瘠之地”、“不封不树”、“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从曹丕终制中可看出其态度之凛然,言辞之峻刻,可推知他并不是虚伪的表演。我们在讨论盗墓现象的历史存在和文化影响上是不应当忽视曹氏薄葬观内涵的陵墓安全意识以及由此所透露的相关社会背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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