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
释义 | 部门简介剑阁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87年12月,目前局机关内设局办公室、人事科教法规(行政许可)、财务、规划、资产、地籍、耕保、地质矿管、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和地价评估事务所等13个职能股室及事业单位,管辖城区、城北、普安、江口、鹤龄、白龙、公兴、元山、开封、柳沟、武连、剑门、下寺等13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系统干部职工139人,其中:在职132人,离退休7人;局机关在职52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80人。 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2.管理全县土地征用、划拨、审批、报批和补偿安置工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3.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 4.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工作; 5.指导全县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6.负责按规定征收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相关规费; 7.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8.对乡镇、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 主管范围管理全县57个乡镇,总幅员面积3204.33km的土地和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确保全县耕地69200公顷总量动态平衡。 工作目标2011年工作安排2011年以9个方面的工作为主要目标: 1.严格耕地保护,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9.0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83万公顷;2.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汉阳、广坪两个灾后重建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力争启动2个、入库5个、规划、申报5个土地整理项目;3.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实施任务;4.依法保障县内工业园区、旅游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基础设施和国家建设项目的用地、用矿需求;5.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现土地出让总价款5000万元;6.严格依法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0%,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80%以上;7.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网上报批和"一张图工程";8.开展"争先创优",力争相关工作受到上级表彰;9.加强"一站式"窗口建设,促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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