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惠州市惠阳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爱卫办),正科级,为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措施、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组织、实施工作,对全区创建卫生镇(村)的组织、检查、考核评价和复查工作。
(三)组织开展我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爱国卫生管理、检查、监督和效果评价。
(四)组织开展我区的除“四害”工作,负责除“四害”的指导、监督、监测、管理和评价。负责市区公共场地除“四害”的实施工作。
(五)指导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水平。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爱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