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惠民地区行政公署 |
释义 | 1950年5月,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渤海行政区,对原辖专区进行调整,建立 惠民 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辖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利 津、垦利、滨县、蒲台、广饶、博兴、高青、齐东共12个县,专署领导机关驻惠民县 城,专员陈梅川(代理),副专员周今生,工作机构15个。1950年10月,惠民区行政督 察专员公署奉命改为惠民区专员公署,其隶属关系及辖区、驻地、工作机构不变。1 951年,山东省政府批准惠民专署设18个科、局、处。1952年10月,专署机关由惠民 县城迁驻滨县北镇新建城区。1953年7月,原属淄博的邹平、长山、桓台三县划归惠 民专区,辖区增为15个县。1954年4月,惠民区专员公署改称山东省惠民专员公署, 隶属关系及辖区、专署驻地、工作机构不变。1956年3月,撤销长山、蒲台、高青、 垦利四县,分别并入邹平、滨县、博兴、齐东和广饶、利津各县;划入原属德州专区 的济阳、商河、乐陵、临邑四县。惠民专署仍辖15个县。专署工作机构增至30余个。 1958年6月,惠民专署撤销了部分科、办、局,建立了财粮、农林、工业交通、文教 卫生、政法、公安等六个督察组,由专员、副专员分工直接领导各督察组进行工作。 1958年10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委决定,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成立淄博 专区,建立山东省淄博专员公署,专署机关迁驻张店,并对原辖县进行合并、调整, 全区辖淄博市和惠民、无棣、沾化、博兴、邹平、广饶六县及孤岛人民公社。1959年 9月,商河(乐陵并入),临邑(济阳并入)划归淄博专区,全区辖县增为八个。1960年 ,淄博专署有工作机构32个。 1961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委决定撤销淄博专区,恢复惠民专区建制,恢 复惠民专员公署,专署机关由张店迁回北镇,并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惠民专署辖惠 民、阳信、无棣、沾化、利津、垦利、滨县、广饶、博兴、桓台、高青、邹平12个县 。1962年,惠民专署进行了大规模地精简整编、下放干部、撤并机构、紧缩编制,专 署工作机构由30多个减为17个。1964年后,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专署工 作机构迅速增多,到1966年6月,专署下设的工作部门增为29个。 1967年2月27日,惠民专区各群众造反组织联合夺了中共惠民地委、惠民专署的 领导权,成立了军队代表、干部代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 统掌党、政、财、文一切权力。3月9日,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了第一、二、三、四、 五办公室,取代原惠民地区党、政、群各职能部门。6月20日,地革委建立生产指挥部 。1968年3月16日,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进行改组,撤销原第一、二、三、四、五办公室,建立办事组、组织组、宣传组、群工组和生产指挥部等工作机构。1969年1月 ,学习灵宝县精简机构经验,惠民地革委的办事机构改为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 指挥组、人民保卫组,还成立了商业、粮棉油、财政金融、农业、水利、工交农机服 务站及民政服务组、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六、二六”公社、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等附 属机构。8月,地革委的工作机构改为“两部一室”,即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办公 室,另有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70年,地革委“两部一室”恢复建立了下属的 各委、办、局、组。1971年6月1日,中共惠民地区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重新成立中共 惠民地委,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随即成为全区的行政机关。1973年底,地革委工作部 门共有32个。 1978年7月,撤销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恢复建立惠民地区行政公署,隶属山东 省人民政府领导,辖区及驻地均未变,设工作机构43个。1982年8月以后,惠民地区 先后划出了利津、垦利和桓台、广饶四县及沾化、博兴两县的部分地区。到1983年1 0月还辖滨州市及滨县、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高青八县一市。19 84年4月,行署设置的工作机构达60余个,为历史最高峰。4月16日,中共惠民地委、 惠民地区行署以惠发(1984)27号文件公布了地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 一级机构减为25个,设低半格的二级机构10个,列事业编制的机构两个,改建具有行 政职能的企业性公司八个。1985年,惠民地区行政公署仍辖滨州市和滨县、惠民、阳 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高青八县一市。1992年3月,惠民地区行政公署改为 地区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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