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清洲 |
释义 | 人物介绍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2005年8月16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次将贪污外逃人员从国外押解回国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1992年开始,余振东与许超凡、许国俊(均另案处理)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采用以企业名义向开平中行办理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企业正常还贷资金或假借企业名义直接转款等手段,占用、侵吞巨额联行资金。余振东等3人通过指使属下工作人员或地下非法钱庄将侵吞资金汇至其与许超凡、许国俊等人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主要用于公司的经营运作、炒卖股票、买卖外汇及生活消费挥霍、赌博等。据折算,余振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人民币近14亿元。 做假账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采取违规占用省辖联行账户的大量资金使用,并通过伪造有关账册平账的手段,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占为己有,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 假贷款同时余振东还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采取假借企业向中国银行开平中行申请贷款的名义,套取巨额银行资金的手段,挪用巨额资金合共美元132412 540元、人民币273126218.8元、港币2000万元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的经营。 非法获利6700多万港元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等人通过侵吞、挪用巨额公款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的经营,从中获得公司分红等非法利益共67302859.8 5港元,全部用于个人炒卖外汇、股票及赌博等个人消费。 外逃后资金转移美加案发后,余振东与许超凡、许国俊于2001年10月12日经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国。在香港停留期间,余振东通过变卖股票等方式,套取现金,并将余下侵吞、挪用所得的资金转移到美国、加拿大其亲属的账户及赌场账户中,用于外逃之用(详见本报去年4月29日报道)。在昨天的庭审中,余振东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案发前先后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的许超凡、许国俊原定于今年7月11日在美国审判,但预定日期被美方推迟到6个月之后。 美方移交经济嫌犯第一人余振东是第一个由美方正式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也是中美刑事执法合作的成功案例,意味着我国通过国际执法合作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美国联邦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于去年4月16日将从中国外逃至美国的犯罪嫌疑人余振东移交给我国警方。余振东原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19 93年至2001年间作案后潜逃美国。 经中美两国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美方于2001年12月没收了余振东转往美国的部分赃款,并于2002年12月将余振东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将所没收的赃款全部返还中方。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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