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朝员 |
释义 | 人物生平江籍著名爱国华侨黄朝员先生于4月12日在新加坡逝世,噩耗传来,故乡亲人深感悲痛和惋惜,自发地在其故居设灵堂悼念,举行追悼大会。这位被誉为“老仙公”的老人,以其崇高的品德和一颗关爱乡土的赤子之心赢得了人们的爱戴与崇敬。 黄先生曾以灵活的处事艺术解决了一些乡土纷争。他主持并成功解决奄上村与洋埭村交界处土地纠纷。当时由于有人出于私利做出有损于两村团结的事,老人家受托出面主持解决。他坚信只要有利于两村团结这样一个大的原则,再大的困难和阻力也能克服。他不顾高龄,频繁往返于两村有关当事人之间,苦口婆心地耐心劝说,从局部的协商解决入手,站在历史和长远的高度,实事求是,灵活处理,使事情朝着有利于双方团结的方向发展。现在纠纷的地界已发展成为一处现代化的工业小区,他的心血凝成了两村和睦团结的一座丰碑!类似的事例还有许多,如促进了池店镇潘湖村与青阳镇大霞浯村的团结,在当地也成为美谈。 平易近人,乐于助人是朝员先生的美德。由于他乐善好施,“老仙公”之美誉也就传开了。几年前,村里有一位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苦于求职无门,托人向他求助,当了解到该年轻人父亲瘫痪,母亲年迈,急需工作来支撑家庭时,老先生放下手头上的其他工作,亲自帮助这位年轻人联系工作单位,还特地登门看望了年轻人的父亲,告诉年轻人要好好工作,报答父母亲的养育之恩。 朝员先生自己勤俭朴素,对公益事业却慷慨大方。他的日常家居生活,一切开支用度都务求节省,讲究实用,反对奢华浪费。不少接触过先生的人都知道,他一生最爱吃的饭菜是地瓜粥和番薯叶。但他在70年代就带头倡导本村海外乡贤群策群力集资捐建乡村小学。在晋江,他是第一个捐资建立村级教育基金的华侨。他还经常捐资铺设道路,砌筑沟堤,重修祠庙古迹,甚至让出土地,供奄上工业小区进行规划建设,以此支持乡村的经济建设。 朝员先生虽只读过短期私塾,但他善于观察和实践,言谈举止总是充满哲理和睿智。他用空中的风筝来做比喻:“浮夸的人,总想让风筝飞得越高越好,没想到一旦断了线就什么也没有;爱攀比的人,不会想到自己手中的线的粗细,老想与人比高低,一旦线太细给大风拉断同样是筝走人落空;只有实在的人,才能做到收放自如。”他用种树可以乘凉来做比喻:“帮助一个人,让他成长起来,就像栽培一棵树一样,树一旦长成,就可遮阴,也可益人。”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做人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仇人要好。” 自强自立,诚实守信亦是先生一生最可贵的精神之一。近几年频繁往返新加坡与泉州两地,虽年近八旬,他还执著诚信,常说“一次失信终生没用”。有一次因事先与人约好,尽管外面风雨很大,当随行的人担心他受冷而劝他晚点再出发时,老人家非常严肃地说:“除非我们没答应人家,否则就应该准时赴约。”他在社会各界拥有广泛的朋友,新加坡政府授予PBM(总统委任服务勋章)的崇高荣誉,可以说是得益于他一生的诚信。 在老人病重期间,不论是对前往探望的亲人或在与家乡亲友的通话之中,他言谈时从不谈起个人的安危,而是牵挂着家乡的公益建设。就是这样一位“老仙公”,满带着对故乡亲人的祝福,永远地离开了。而他将永远活在故乡亲人的心中。 贡献本总会之前身为星洲南洋江夏堂,乃由同宗前辈黄济舟、黄有渊、黄良保、黄宗朝等24位联名发起组织,于1924年四月七日成立。 成立之初,会址设于黄济舟宅内楼下,后迁至厦门街86号。1932年迁至武吉巴梳路13号。1945年9月新加坡光复后,又迁至芽笼路35巷16号,重新登记会员,并函邀各同姓团体,举行联席会议,讨论成立黄氏总会事宜。1950年举行首次会议,会上一致通过在现有黄氏宗亲团体的基础上,成立新加坡南洋黄氏总会。 1951年1月14日,南洋黄氏总会在芽笼路现址宣布成立。当时属下团体会员计有:南洋江夏堂、客属黄氏公会、潮州江夏堂、大本堂黄氏互助社、福州义序黄氏公会、台山黄家馆、南安罗溪公所、琼崖黄氏公会、泉莆江公所、顺德沙溪黄族同乡会、江夏平心阁,其后加入的有:潮安黄氏公会、金沙黄氏公会、美沙溪黄族同乡会、黄氏炽昌联谊社等。 1952年,总会以3万零500元购得芽笼路现有会所,并进行改建,成为总会永久基业。所内供奉始祖云公、春申公、峭山公等神位。总会以促进宗亲情谊,保存华族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为中心任务。 目前总会属下的团体会员有:潮州江夏堂、琼崖黄氏公会、客属黄氏公会、江夏平心阁、广东黄氏宗亲会、江夏公所、黄氏炽昌联谊社、南安罗溪黄氏公会、台山黄家馆。 财产纠纷已故航运商人黄朝员后人的家庭纷争未了,继数名孩子为他的医药、治丧和祭礼开销对簿公堂后,他的遗孀连同两个子女跟第三儿子打官司,争夺他的遗产。 黄朝员白手起家,生前创办黄朝员父子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母公司),及黄朝员父子(新)私人有限公司(子公司)。他5年前病重逝世,留下妻子刘亚招(82岁)、四个儿子和四个女儿。 他的儿子黄福源(49岁)是唯一遗产执行及继承人。去年6月,黄福源向母公司追讨父亲39万余元股息,结果胜诉。 公司在去年8月提出反诉,要黄福源偿还他以子公司名义为黄朝员支付的医药、治丧等费用,高庭本月裁决7万余元治丧费可从遗产中扣除,约34万元的医药和祭礼费用由母公司承担。 刘亚招和两个子女黄培源(40岁)及黄美英(50岁)针对遗产事起诉黄福源,案件昨天开审。刘亚招行动不便,坐着轮椅出庭。 她和两个子女声称黄福源是遗产信托人,黄朝员生前曾吩咐黄福源将遗产分给他们和其他家庭成员。 刘亚招索取威德莎路洋房,并要求将黄朝员在母公司的18万6740股股票转到她名下,由她处理。黄培源索讨20万元、黄美英要9万元及黄朝员在母公司的3万3320股股票。 诉方律师阿鲁昨天向法官申请将黄朝员的孙儿黄建文(19岁)和黄志凯(14岁)列为起诉人,向黄福源索取40万元教育费。两人由父母代表起诉黄福源。 根据诉方开庭陈词,黄朝员立遗嘱前曾交代黄福源,在他逝世后将遗产分给其他家庭成员,黄福源是遗产信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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