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释义 | 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 规章草案;制定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 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3、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初审、备案工作。 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 合有关部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依法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管理,监督 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6、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 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 7、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目录内药品生产 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流通网建设。 8、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 护制度;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 9、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监督检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 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发布质量安全信息;负责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检验机构。 10、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11、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12、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业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注册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13、利用监管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医药产业政策,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14、领导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工作。 15、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6、承担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建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7、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邹 贤 启 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处。 傅 铁 成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直属分局、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刘 汉 卿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政策法规处、药品市场监督处、稽查分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熊 琴 芝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分管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工作。 李 亚 伟 副巡视员 协助抓武汉城市圈建设、 医改工作。 曹 敬 兰 副局长 分管餐饮服务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医疗器械处、省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医疗器械协会。 傅 建 伟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财务规划处、信息技术与电子监管中心、接待服务中心、省医药学校。 黄 华 恩 巡视员 分管药品审评认证中心、负责援藏援疆、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 黎 幼 龙 副巡视员 协管办公室、联系省执业药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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