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北法官进修学院 |
释义 | 湖北法官进修学院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年轻的内设机构。 为了适应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法官队伍的需要,省法院在2001年底进行的机构改革中,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将原“湖北法官学校”更名为“湖北法官进修学院”。2002年11月27日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鄂编发[2002]4号批复省法院,同意成立湖北法官进修学院,规定其为省高级法院所属正处级单位,主要承担“法官每三年轮训一遍”的任务;承担法官审判岗位上岗培训;承担或组织进行新颁布法律法规短期培训和法院非审判人员的培训;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培训任务;并核定编制26名。 湖北法官进修学院现有6人,其中常务副院长一名,副院长一名。有兼职教师11人,其中教授、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6人。两年多来,湖北法官进修学院在省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省法院机关各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边运转边建设,迎难而上,克难奋进,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9期,为全省各级法院培训各类骨干2941人,及时满足了全省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 在抓好法官培训工作的同时,湖北法官进修学院还努力克服困难,承担起组织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和科研的组织工作。自2002年以来,在省法院党组和省法院领导的支持下,先后组织承办了两次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两次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先后有6篇论文在全国获二等奖、有17篇论文在全国获三等奖。还组织力量将全省法院学术讨论的获奖优秀论文整理为《湖北法官论丛》,已出版两集,较为集中的体现了湖北法官的学术素养,扩大了湖北法院的积极影响。为了使法官岗位培训内容迈入正规化、系统化,在省法院吕忠梅副院长的亲自主持下,湖北法官进修学院正在组织力量编写一套以有关专家、学者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福特基金法官培训班上的讲课大纲为蓝本的法官培训辅导教材,预计在2004年陆续出版。 省法院党组和吴家友院长对湖北法官进修学院的建设十分关心、支持,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为了尽快解决学院建设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省法院党组在2002年8月上旬向省委常委汇报省法院工作和当前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时,专门把加快湖北法官进修学院的建设作为一个问题郑重的向省委常委提了出来,受到省委俞正声书记和其他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在[2002]第18号省委常委会议纪要中强调“为了适应法官职业化队伍建设和法官培训任务的需要,设立并加快建设‘湖北法官进修学院’是必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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