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淑珠 |
释义 | 胡淑珠,女,1963年8月生,江西广昌人,民建会员, 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现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1979年,考入赣南师范学院,曾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函授学习,1986年以全省第一名成绩取得公证员资格;1992年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成人法律本科班,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8年考入厦门大学在职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担任南丰县公证处主任,同年3月当选县政协常委;1992年,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兼县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任县法院副院长,1998年当选为南丰县副县长并担任省政协委员;2000年调抚州市中级法院任副院长,当选为抚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会主委、民建省委会委员,2005年3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8月提为正厅级。江西省法官协会常务理事、江西省女法官协会副会长,民建中央妇女委员会委员。2002年,当选民建全国“八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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