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司法局 |
释义 | 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拟定赛罕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编制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和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区律师、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协调区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全区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指导全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系统内审计监督工作。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股、法规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挂法制宣传股牌子) 派出机构巧报司法所、西把栅司法所、金河司法所、巴彦司法所、黄合少司法所、榆林司法所、人民路司法所、大学东路司法所、大学西路司法所、乌兰察布东路司法所、中专路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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