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衡阳市纺织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
释义 | 衡阳市纺织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根据衡阳市编委《关于市直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转体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衡编〔2002〕7号)精神,设置衡阳市纺织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保留衡阳市纺织工业总公司牌子),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管理人员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一、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纺织、服装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引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维护行业竞争秩序。 (二)指导国有纺织、服装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和重组、联合,以及企业的扭亏解困、减负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纺织、服装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和实施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四)掌握行业经济运行、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动态,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行业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本行业企业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 (五)分析研究国内外纺织、服装工业技术进步趋势,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纺织、服装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指导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经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总公司承担的职能保持不变。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衡阳市纺织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本行业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文书档案、机要保密、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行业指导科 编制行业年度计划,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指导纺织行业企业的改革、改制、重组、联合和企业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搞好产品质量、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劳资政策落实的检查、督促,编制上报本行业有关劳动、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等工作的统计报表及本行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负责指导本行业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指导、协调复退军人在本行业的安置。 (三)资产财务科 负责监管本行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指导企业的会计业务,编制汇总行业会计报表;负责指导企业的会计业务,编制汇总行业会计报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本行业企业审计工作,检查监督企业财政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四)组织人事科 负责检查监督促企业党组织执行上级党组决议、决定情况及企业党组织建设;负责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议、组织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企业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本行业人事、宣传、教育规划;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聘工作;负责离退工作;协助企业做好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以上内设机构定正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地址:衡阳市湘江北路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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